藏汉双语法官的基本情况
2026年02月24日
(二)藏汉双语法官的基本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运用藏汉双语的地区有:西藏、青海、云南、四川、甘肃省部分地区,这些地区是全国藏族最密集的聚居区,所以法院审判工作要用双语进行,法官也需要懂藏汉双语才能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为深入了解近年来甘肃藏区藏汉双语法官具体状况,笔者对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所辖七县一市进行了调研了解。笔者以夏河县、卓尼县、迭部县、碌曲县、玛曲县、临潭县、舟曲县及合作市等七县一市展开调研后发现,全州不仅有汉族、藏族、回族,还有蒙古族、土族、东乡族、保安族等20多个民族,其中以藏族人数为最多,根据2006年甘南藏族自治州统计年鉴所记载,全州总人口为412321人,占总人口的59.5%,其中藏族人口为360867人,占总人口52%,占全州少数民族人口87.5%,[9]就此数据可以看出,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人口数,直接决定了该地区司法机关使用藏汉双语的必然性。在藏族自治州中的甘南自治州法院包括1个中级人民法院和8个基层法院。全州有法官235人,其中能用藏汉双语审理案件并翻译、用藏汉双语撰写法律文书的只有7人。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10]
表2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所辖七县少数民族法官干警统计(https://www.daowen.com)

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知道,甘南藏族自治州大部分地区少数民族法官数量占法官总数一半左右,而其中藏族法官人数占少数民族法官总数的绝大部分,可以看出法院系统中法官总体数量和少数民族法官占比并不少,但是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法院仍面临法官数量不足的情况,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现有法官队伍不具备完善的藏汉双语能力和专业素养,使在审理涉及藏汉双语诉讼时,出现法官数量不足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