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才核心法律技能梳理
2026年02月24日
(一)法治人才核心法律技能梳理
美国律师协会法学教育与律师资格部下设的关于法学院与法律职业特别工作组的报告,即《麦考利特报告》,对创新中国高校法治人才培训模式具有一定启示作用。《麦考利特报告》确立了法律职业需要具备的十项基本技能:(1)问题解决技能;(2)法律分析和推理技能;(3)法律检索技能;(4)事实调查技能;(5)交流与沟通技能;(6)咨询技能;(7)谈判技能;(8)起诉和其他纠纷解决程序的技能;(9)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技能;(10)确认并解决道德困境技能。通过上述十项技能的学习,达到法律职业的基本价值目标:提供合格的代理服务;努力促进正义、公正与道德;努力提高职业水准;作为职业人,完善自我。[7]在中国高校传统法学教育框架中并不缺失上述技能,但在法律诊所课程设计与培养法治人才方案中,仍存在上述技能训练不足与缺失。在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时的最大的挑战源于缺乏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理念及对传统法学教育体制的惯性依赖。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突破传统老师是教学主导,老师是主体的观念壁垒,强调师生是教学共同体、强调民主、平等与互动精神,强调学生在实践中与老师、实务工作者一起积极把握法律学习、在司法实践中最前沿的理念与要义,共同建构思维品质、法律知识技能与实践经验之间有效的逻辑结构(见图1)。法律诊所是法学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载体,契合了学徒式和实践型法学教育模式。[8]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需要在教学实践、司法实践与立法前沿中及时补充传统法治人才培养的营养与经验,需要不断启动改革旧观念与模型的动作。(https://www.daowen.com)

图1 法律诊所学科素养及其相互关系的结构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