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开展法学本科双语教学的障碍

(二)高校开展 法学本科双语教学的障碍

虽然有教育部的指示和诸多学者对法学双语教学必要性与重要性展开了论证,但推广普及高校法学专业开展一定比例的双语教学这一设想仍然难以落地生根。原因大致有如下几点:

一是现有相关教学物质资源不足。首先,双语教材编写明显滞后,法学双语教学出现时间较短,相关教学较少。教材编写者需要同时具备法学专业知识和外语专业知识,不能只是运用外语能力简单地将中文翻译成英文,而要配合更灵活的案例和额外的英文多方面阐释核心概念以及结合法律知识避免产生歧义和知识错误。否则难免生硬难懂,多误多歧。其次,教学大纲尚未统一成熟,各大高校没有统一的标准。最后,相关教学读物和辅助资料的编写更是难以被目前这样狭小的市场需求驱动,教师备课利用什么、如何利用素材制作双语课件尚未形成标准化步骤。因为各高校缺少权威统一的标杆,教学成果也难以横向量化比较。

二是师资不足,培养引进成本高。法学双语教学,不是让外语水平明显高于学生的外语老师换一套课本课件就去上法学专业课,也不是意味着外语能力参差不齐的法学专业课老师都能够准确而流利地站在台上以外语授课。在现实情况中,可能会出现知识准确性和使用外语不可兼顾的情况。这对教师的综合能力要求非常高,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人才缺口,尤其是部分不太重视法学或学校整体层次较低的学校,可能并不愿意斥资培养或引进这样的教师人才队伍。

三是固有传统教学模式的惯性。我国对学生应试能力的培养非常成功,在学生能力国际评估考试中名列第一,远胜英美国家学生。[12]这从侧面反映中国的教学模式和主要外语国家的教学模式差异显著。中国学生擅长记忆和应试模式下规范化输出,离不开课堂上屡见不鲜的老师灌输填鸭现象。老师与学生信息传递多为单向的,上课勾画重点,下课作业巩固,考前集中记忆,衡量标准单一等,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皆是如此。而双语教学课堂重要内容可能会以英文形式呈现,要求英文互动,而传统模式下学生抄PPT,只听不说等习惯可能会阻碍气氛活跃的双语课堂的开展。

四是双语教学靶向课程少。目前阶段的法学双语教学非常讲究实用性,甚至可能直接和就业相对接,其原因也离不开前文所提到的法学双语教学现有教学资源不足、人力成本和材料成本较高等问题。培养法学专门人才解决涉外贸易问题也牵引了双语教学的方向:比如目前多以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等学科开展,此外,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制度等也是课程方向。这些课程方向充分体现了法学双语课程与世界贸易接轨的动机。但对于如刑法、宪法、婚姻法等课程便几乎没有学校开展双语教学。对于学校而言,因开展法学双语教学而专门投入的资源利用面过小,性价比不高,尤其是对于没有细分法学专业的学校而言,这也在无形中形成一道门槛,阻碍着更多高校开展法学双语教学。

五是学生受益情况差异大。教学之核心乃是培养学生。学生是所有教学资源的接收者。法学双语教学的预期益处是否实现,关键在于对学生受益程度的评判。而如前所述,法学双语教学对老师和学生都是一个挑战,专业知识难、语言障碍大是两大痛点,由于课堂形式较灵活,学生受益程度与个人兴趣和学习能力关系密切,即便是层次再高的高校也不能保证每一个法学院的学生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和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都同时过硬,更何况层次稍低的高校。因此,法学双语教学,对于一些高校来说,可能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