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法治人才的完善进路
应用型学科的法学特性决定了法学的学习无法脱离实务能力的培养,法学必须在面向实务操作中才能真正焕发出其内在的蓬勃生机。[5]
(一)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大跨学科、跨专业的开课力度,加强跨校选课机制,建设交叉学科前沿课程,为法治人才拓展知识结构,提高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在法治人才培养方案中嵌入实践课程,邀请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培养方案制定,使制定的培养方案能够对接市场和社会需求,使培养的法治人才能够适销对路。让实务部门专家参与到政法高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设置校内教师与校外实务“双导师”队伍,将“法律人才消费者”转化为“法律人才生产者”,形成“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的联合培养机制。构建不同行业面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司法人才培养模式依然是高校法学教育的核心组成部分,此外,企业法务、政府法务、立法事务、社会管理法务以及行政执法等均对从业人员知识结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有着不同的要求。越来越多的涉外法律事务、知识产权等综合性法律事务又对法律人才提出了外语水平、学科背景等特殊要求。因此,唯有以行业为导向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才能适应社会的多元需求。
(二)利用多媒体和网络教学把案例资源引入课堂。在网络已经较为普及的前提下,我们就要充分利用这一现代化的工具,为法学实践教学带来更为切实有效的变革。把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进行良好对接,把司法庭审通过网络传输引入课堂中来,让学生真切的通过现实庭审而得以接触到鲜活的案件,通过实体与程序的现实运用,把书本上的“死法”变为“活法”。法律实务部门要向法学院校开放数字化法律实务资源,将法庭庭审等实务信息资源通过直播等方式实时传递给法学院校,通过观看中国法院庭审网的直播也可让学生随时领略到真实案件的庭审过程。这样一来,不仅会大大便利学生对庭审的旁观,强化法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而且,通过现实案例完整开庭的过程,使他们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并通过庭审过程而把原有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案件进行了回应,既强化了理论学习和认识深度,又在案件庭审旁观中对自己的实践素养有了更好的提升。
(三)完善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深入参与。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法学教育的生命在于实践。高校必须意识到法学实践实训教学环节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加强与完善实践教学环节以实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中的“实务性”。在校内,实践教学主要采用案例教学、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实验、法律诊所等教学方式来进行。应注意选择典型的、真实新颖的案例,在进行案例讨论时要求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注意活跃学生思维,开阔学生视野,从而提高学生分析案件的能力。庭审观摩可以采取带学生到当地法院观摩庭审现场的形式开展,对于典型的、有示范作用的案例也可邀请法院到学校来开庭。另外,通过观看中国法院庭审网的直播也可让学生随时领略到真实案件的庭审过程。已建立模拟法庭实验室的高校应充分发挥模拟法庭的实验功能,在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等课程授课中可模拟审判1~2起案件。有条件开设法律诊所的高校,可通过诊所式教学提高学生的执业技能。[6]
【注释】
[1]李锋,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钱鹏,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刘合臻,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https://www.daowen.com)
[2]林定坤:《反思我国的法学硕士教育》,载谢晖、汪全胜主编:《中美法律教育评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38页。
[3]参见舒洪水:《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高校法学教育与实务部门的关系发展与展望》,载《法学教育研究》2019年第2期。
[4]付子堂:《朝阳大学法律实务教育特色的当代启示》,载《朝阳法律评论》2012年第2期。
[5]参见陈伟:《法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务能力培养探究》,载《朝阳法律评论》2015年第1期。
[6]参见杜莉:《司法考试背景下地方普通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探析》,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