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课程目的
希望能够通过开设该课程达到以下目标。从学生的角度来讲:第一,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普通法基本原理知识的能力。第二,熟悉普通法基本原则及相关制度。第三,拓展学生的法律知识素养。第四,希望学生能在适当的英语压力下提升自己的英语能力。第五,整个课程全程强调学风问题,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从教师授课的角度而言:第一,在通晓知识的同时,在讲课过程中可以完善个人的见解。第二,主讲师本科授课数量需要提升,这是一个极好提升自我的过程。第三,构建课程团队,带领同学学习的同时分担压力。
首先,就课程特色来说,参加的学生普遍具有英语四级水平,全英文对他们来说是不小的挑战,但老师上课过程中会解释相关术语的含义,并解答同学疑惑,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同学们对授课内容的理解不成问题。课程主要围绕普通法体系展开,而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差异。该课程在本院设立的初衷就在于在他们进一步了解学习大陆法系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能更好地对比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所以,立足普通法系的历史发展,着眼于普通法系对当代大陆法系的影响,对本院缺乏国际视角的学生来说又是本课程的一大吸引之处。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比普通法与大陆法,有助于学生更加全面的了解我们大陆法系的基本原理及相关知识体系。(https://www.daowen.com)
其次,就课程内容来说,围绕课程有几大重点:第一,普通法的发展历史;第二,“遵循先例原则”的基本原理;第三,普通法与大陆法的差别。由此又细分为十二个专题:1.普通法介绍(Introduction to the Common Law):(1)普通法的起源历史;(2)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3)普通法在现如今世界版图内的地位;(4)介绍一下本课程的学习方法。2.普通法的历史Ⅰ:起源(History of the Common Law System Ⅰ:Origins):(1)盎格鲁一撒克逊时期的英国法;(2)诺曼征服后,确立了更加紧密的封建制度;(3)诺曼征服后,对英国的法律系统的改革。3.普通法的历史Ⅱ:普通法在中世纪时期的发展(History of the Common Law System Ⅱ:Common law in the middle ages):(1)罗马法的影响;(2)英格兰形成了不同于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普通法系统。4.普通法的历史Ⅲ:普通法在近现代的发展(History of the Common Law System Ⅲ:Common law in modern history):英国普通法传播。5.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Comparative Study of Common Law and Civil Law Systems)。6.“遵循先例原则”及其限制(The Principle Of Precedent and Its Limitations)。7.判例法(Case Law)。8.衡平法(Equalty Law)。9.英格兰及威尔士的法律体系(The English and Welsh Legal System)。10.美国的法律体系(The American Legal System)。11.澳大利亚的法律体系(The Australian Legal System)。12.加拿大的法律体系(The Canadian Legal System)。而针对普通法课程的难点,即以“遵循先例原则”为基础构筑的法官造法机制,对于本院的学生而言理解起来相对有点难度。因而讲师选择在上课的同时辅以生动有趣的英文课程视频的讲解,在吸引学生注意力的同时,也可以采用大量判例来帮助学生理解。在讲述各国普通法体系时,主讲师以其丰富的社会实践及广阔的国际视角给同学们带来了很多新奇又有深度的故事,将普通法系国家的风土人情与相应判例结合并,学生们被老师深深吸引的同时也极大地开阔了视野。此外,每节课三个课时的设计旨在最大化利用学生的精力。当然,为了避免课程时间对某些学生造成一定的压力,课程团队在讨论后决定在课余休息时间,准备相应的搞笑动画片,缓解学生压力,帮助学生放松,如播放《猫和老鼠》等影片。动画影片不一定能起到很大作用,但让学生转移注意缓解身心,可以极大地减少学生们的压力,使他们放松后以饱满的姿态迎接下一节小课的到来。不仅如此,课程团队也为精神相对饱满的学生着想,主讲师下课时会在教室外为课上仍存在疑惑的学生解答,并争取能让他们通过自己的思考找到自己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