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汉双语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官队伍严重断层
从上述藏汉双语法官基本情况中可以知道,在少数民族地区,有丰富办案经验和掌握藏汉双语的法官普遍年龄在45周岁左右,这些法官虽然没有受过系统法学教育,但是其在多年司法实践中掌握了一定的经验,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但是这些法官年龄普遍较高,加之以其身体状况、心理状况等问题的出现,不宜从事高强度的司法审判工作,而藏汉双语法官的新生力量还不足,这就造成了法官队伍断层严重,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我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现有法官队伍中法律专业背景的较少,学历偏低。藏区现有藏汉双语法官队伍中学习法律专业的比较少,而且由于民族地区的教育资源较弱,使现有藏汉双语法官学历都偏低。以甘南藏族自治州为例,甘南藏族自治州共有8个基层法院,全州法院系统中共有351名司法工作人员,其中审判人员181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有159名,大专学历和中专以下学历的有192名,45岁以下的有234人,46岁以上的有117人。由此可见,藏区法院系统中缺乏高学历的法官,现有法官的年龄也普遍较高。在上述藏汉双语法官基本情况中提到的,甘南藏族自治州8个基层法院之一的夏河县法院中41名工作人员中,连一个法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都没有,非法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也只有1人,系藏语言文化专业,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也只有19人,而取得专科学历的有19人,还有中专及高中以下的人员。可知,在藏区,80%的法官都不是法律专业出身,这些法官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其是在法院工作实践中才接触到法律,了解法律。对于法律,其自己就是一个“门外汉”,更别提运用法律来为藏族群众解决难题。所以,各藏区的法院都普遍缺乏既是法律专业,又懂藏汉双语的法官,使藏汉双语法官队伍断层严重。(https://www.daowen.com)
各地民族高校法学院目前开展的藏汉双语法学专业培养就业机制等一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现有的高等院校中设有藏汉双语法律专业的培养效果不理想。青海民族大学在2009年新设了藏汉双语诉讼专业,目的是将法律和藏语紧密结合起来,致力于培养一支既懂藏汉双语又懂法律的专业型优秀人才,但是由于专业设置时间较短,缺乏专业型、理论型、实践型教师队伍,所以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在课程设置上藏汉双语专业特色不鲜明,在专业课程设计上也并没有与普通法学教育异同,以致没有达到专业培养效果。另外,由于藏汉双语专业招进来的学生生源多为各藏族聚居区的考生,部分学生汉语水平较低,理解力有限,所以会影响专业课程学习。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导致一线办案人员相对较少。一方面是现有法官年龄偏大,另一方面却又由于目前高校没有规范教材,也没有完善的藏汉双语法官培养方案,就导致招不到符合条件的复合型人才,就导致法官队伍结构断层比较严重,没有形成较为完整的藏汉双语法官人才链,进而会导致法官队伍缺少活力,使法院工作缺乏创新力和发展力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