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藏区民众的法治意识

(四)全面推动藏区民众的法治意识

群众法治意识越强烈,其权益就越能得到保障,社会秩序就越稳定。藏区由于经济发展滞后,藏区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使藏族群众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也很难使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护。因此,必须加快培养藏区群众法治意识,依靠国家法来保障自身权利,从而消除藏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使社会稳定快速发展。这种局面是需要通过培养藏汉双语法官来实现的。笔者认为,一个成功的诉讼过程就是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洗礼和一次直观的法制宣传教育过程。在审判过程中,懂得藏汉双语的法官能直接可以让藏族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庭下的旁听群众听得懂和看得懂的语言和文字来审判。这样的话,不仅可以避免因为当事人和审判人员因为双方的语言不通而导致的各种问题,从而可能或产生不必要的隔阂,在司法诉讼进程中,法官等审判人员可以采取易于少数民族群众理解的语言与当事人沟通、对法律法规进行讲解,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和旁听的观众都感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道什么行为是被法律支持和保护的,什么行为是违反法律的和被法律禁止的,在他们理解法律的基础上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是更加容易的,从而用法律规范来约束个人的行为。与此同时,懂藏汉双语的法官用藏文制作和发布法律文书,不仅可以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还能增强藏族民众对司法案件结果的认可,从而提升了司法的权威,使得法治理念深入藏区,让藏区的每一位群众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信力,增强藏区群众法治意识。显而易见,藏汉双语诉讼法制宣传效果比其他法制宣传形式都更加深刻,更具有影响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