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专业思政的根本目标
2026年02月24日
(二)高校
法学专业思政的根本目标
高校法学专业思政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复合应用型、“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律人才。法学专业的应用性学科性质,决定了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服务于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学教育的目标也在不断地更新。经济的蓬勃发展、政治的独特面貌、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使传统的单一型法律人才逐渐不能满足社会进步的需要。当代法律教育应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不仅需要具备相应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法律专业思维和职业伦理,更需要努力做到“又博又专、愈博愈专”。[5]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我国有自己特有的历史文化、体制机制和国情,在法学教育上“要兼收并蓄、突出特色,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不同的高校根据自身的人才培养特色又有具体的专业思政目标。如南京审计大学坐落于江苏省,同时又以审计为品牌,依托于学校在审计领域的优势与审计系统的紧密联系,法学专业开办了法务会计和法务金融两个极具特色的专业方向,未来要将思政教育融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构建起从“课内到课外、从校内到校外”的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框架,探索出包含“课程思政”在内的法学“专业思政”教育路径,从而培养出“德法兼修”的高素质社会主义法律人才,满足国家尤其是江苏和长三角地区未来发展对财经领域法治人才的需要。而南京农业大学法学专业的优势在于与学校的农学、土地资源管理等优势学科的结合,培养“德法兼修”、满足国家尤其是江苏和长三角地区未来发展对复合型法治人才特别是涉农领域法治人才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