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缓解的出路:分类培养
国家的新政策和学界的新概念为我们寻求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平衡提供了思路,但是有一点仍然没变,那就是法学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可以说是人文社科中与实践距离最近的学科;而实践之中,不同岗位上适用法律又需要以部门法为单位、互相差异极大地工作方法。法学教育内容的固有属性决定了以满足社会需求为主要目标之一的法学教育必然存在大量科学主义的要素——事实上我们也从不否认科学主义在法学教育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充分体现科学主义的“唯理性教学模式”甚至可能是一定范围内最佳的法学教育方法——因此解决冲突的关键在于如何进行平衡。有关法学教育到底是职业(专业)教育还是素质(通史)教育,笔者之一已经有过阐述,我们认为这部分至今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新政策和“新文科”概念给予我们的新转机,或许可以结合最基本的高等教育模式,即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区分来综合考量,以寻求新的出路。
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直接承接高中教育,在全国多数地区已经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的情况下,可以说本科法学教育是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深化。义务教育的目标在于使一个人具备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基本素质,高等教育则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职业人员的主要社会活动。我们认为,教育部规定本科阶段法学专业必须教授的16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说明合格的本科阶段法学教育应当全面地教授各个部门法知识,结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设置了全面的考查科目来看,国家在知识量上对于法学生的要求是至少应做到每一门部门法都有基本的掌握,在本科毕业后即能投入法律相关的实践岗位之上。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接受适量的科学主义指导是有其必要性的。然而,更加实际的情况是,从历年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包括改革前的司法职业资格考试)的结果来看,通过率往往连15%都无法达到,近年来更是跌至接近10%,这意味着绝大多数法学教育的受教育者其实是无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这并不能说明法学教育普遍失败,而只是国家对于法律职业从业人员需要从严选拔,以让更加有能力的人承担建设法治事业的重任。另外,即使从功利的就业角度来说,成为律师的基本前提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难度前文已经说明;而公务员系统、包括公检法部门每年所能提供的岗位相对于广大毕业生来说又有些捉襟见肘,从结果来看,每年毕业后直接进入社会参加工作的法学本科生,至少一半以上无法从事法律相关职业。在这种情况下,相比于掌握专门的法律条文和法律技术,更加具有普世价值的人文主义素养将更有利于法学生融入社会。因此我们的结论是,法学教育的本科阶段,由于国家的要求和社会的需求,科学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从高等教育的目标和更为普遍的法学本科生就业现状的角度来说,法学教育者们所能提供的更好的服务和教学内容其实是人文主义的社会整体关怀,在进行教育之时就应当明确,在法律知识之外,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乃至心理学、伦理学等知识,不能仅仅作为无关痛痒的边角料和补充阅读,应当将其放在几乎同样重要的教学地位。(https://www.daowen.com)
研究生阶段法学教育的自主性则相对大了许多,在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上可以有更加明确的倾向。2019年,来自研招网考研调查、各省级管理部门官网及各省市新闻报道等的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专业硕士的报考比例已经超过了学术硕士。这固然有教育部提供的指标的影响,但也同时反映出专业硕士学位越来越受到社会和考生的认可。我国目前研究生阶段的法学教育可以分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和法学硕士(学术学位)两类。法律硕士作为专业硕士,以务实致用为教学指导,教学的主要目标在于学生毕业后即可具备较坚实和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素养,掌握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5]可以看出,法律硕士阶段的法学教育完全以实际运用为导向,全面倾向于以文本解释和司法技术为代表的科学主义精神。值得注意的是,直到2009年之前,我国仅招收非法学本科的法律硕士,而这些非法本法硕的学生入学后的最重要的基础学习内容就是学习部门法学,由此可以反推出本科阶段法学教育中科学主义的不可或缺——2009年之前,本科法学教育所提供的科学主义内容几乎可以满足没有接受过本科法学教育的高等教育受教育者攻读法律专业学位所需的基本要求。2009年后,我国开始设置面向有本科法学教育基础的法律硕士,而大多数院校的法本法硕都是两年的学制——法本法硕可以省下补充基本法律知识的时间,从而将更多的教学时间投入(几乎强制的)岗位实践中去。由此我们的结论是,对于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法学教育,应当以科学主义的教学内容为主,强调法条解读、法律技术运用技巧、最新的法律工具等,辅以必要的人文主义精神指导,主要包括基本的法律价值追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确保政治正确的护栏即可。
而对于学术学位的研究生法学教育来说,则必须突出其人文主义特征。典型的学术学位法学学科包含以0301开头的10个二级学科。区别于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是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在教学科目上与法律硕士部分专业的全面法律知识培养不同,法学硕士在入学时就需选定一个二级学科作为主要研究方向,课程设置上也明显侧重于该研究方向,其他法律部门的课程较少或几乎没有。如果说法律硕士由于其实践导向和社会需求所以必须做到博闻强识,那么法学硕士更多的则是在自己选择的学科内精益求精。摆脱了急迫的就业需求和外部因素,法学硕士生们可以较为自由地在学术的象牙塔内进行研究。在这种条件下,法学教育的人文主义色彩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研究生法学教育应当回归法学本源,突破法律条文的禁锢,进行更加具有普世价值的法学研究,充分体现法学作为人文社科的自由性和引领性,完成“新文科”概念赋予的思想创新带动生活创新的任务;在当下特定历史时期,还要完成将法学教育由西方话语体系向中国话语体系的转变,这需要用东方智慧来对法学教育进行重新解读、规划和指引。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研究生阶段的法学教育受到社会需求的压力较小,而承担了更加宏大的法学任务,因此应当以人文主义为核心,辅以进行研究所必要的科学主义元素,如科学分析法、逻辑学等即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法理学和法制史方向的法学研究生,每年仍然有相当比例可以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以人文主义为重点的教学足以使受教育者达到精而通的水平层次,人文主义法学教育可以一定程度上达到科学主义法学教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