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民事指导性案例中的法律发现,培养学生更广阔的法治视野

(一)通过民事指导性案例中的法律发现,培养 学生更广阔的法治视野

由于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活动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司法裁判在本质上就是完成事实判定与法律发现的过程。事实判定的复杂性显而易见,除了需要遵循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要求之外,尚需经验主义乃至自由心证的辅佐。然而,法律发现亦非一帆风顺,这其中既有成文法系共性的原因,更有民法作为万法之母的自身原因。作为权利法,民法肩负着对抗公权力侵蚀与介入的使命;作为私法,民法肩负着预防与处理一切私主体利益冲突的重任;作为市民社会基本法的民法,应具有比其他任何部门法更为广阔的法律视域。[17]一切调整私人利益关系的规则,只要没有僭越公共利益,均应被纳入民事法律发现的范畴。民事司法活动,不仅要在为立法者所明定的成文法规范中去寻找个案的答案,也应从法官已处理的民事指导性案例中去感受法律的真谛。据笔者观察,法律从业人员对民事指导性案例的依赖度持续升温,民事指导性案例俨然已成为民事法律规范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将民事指导性案例引入法科人才培养,将有助于建立学生更为广阔的法治视野,进而形成更为科学合理的规则认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