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堂形式的变迁

(一)教学 课堂形式的变迁

综观我国课堂教学形式的变迁,笔者认为可以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传统课堂的教学阶段、线上授课线下考核的教学阶段以及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的教学阶段。从其各自的特点为出发点可以作出如下分析:首先,在传统课堂的教学阶段中,教学模式的核心在于授课教师,教师能够利用的教学工具仅为课本和板书,在此种模式下,“填鸭式”的教学模式是一种常态;其次,在线上授课线下考核的教学阶段中,教师利用MOOC等网络教学平台上传教学视频课件,学生通过在线上观看课件的模式进行学习,在线下统一进行纸笔考试进行课程考核,教师对于教学质量的把握和学生学习情况的了解只能通过最后一次考核进行了解,此时信息媒体技术仅仅能算得上是便利教师的教学工具;最后,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的教学模式,亦称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核心在于学生,学生通过自主学习法学专业基本概念和知识,授课教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将信息科学技术与教学内容进行整合;其二,引导学生对学术前沿问题进行思考并解答相关问题和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