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二)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培养目标模糊

目标是灵魂,其直接贯穿整个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制定、教学的全部过程以及学生能力能否适应社会的需求。然而,从我国目前的法律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来看,其研究生培养模式与法学本科培养模式在本质上没有根本性的提升。此外,无论是以北京大学为代表的“五院四系”,还是各大地方院校,都在其教学培养目标中提出“培养法律人才,为国家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但是什么是法律人才,如何培养法律人才,各个院校之间大同小异,并没有在其培养目标中体现出来。

2.培养人才无特色(https://www.daowen.com)

在快速发展的当下,社会日新月异,法律编订和更新的频率也越来越快。法学教育的改革也因此如火如荼地进行。法律研究生作为法学教育中的高端人才,其培养目标应当跟得上时代的潮流。综观我国法律研究生的培养,各个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多是千篇一律,毫无特色。本校的优势以及本地区该有的人才特色没有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体现出来。如此状态下培养就造成了学校所培养的人才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脱节。同时,虽然各大院校都已经开始注重法律研究生的实践能力,但是由于各院校所在地方的岗位需求有限,能够获得充分实践的人终是少数,更多的法律研究生空有理论知识,没有实践能力。法律又是一门经验之学,在无特色无经验的情况下,部分法律研究生毕业后被迫转行,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

从目前高校的培养情况来看,近年来法律教育呈现出一种“虚热”的现象。从目前考研中法硕的占比便可以看出,法硕研究生的报考数量逐年增加,而学生选择法律的目的也更为功利。这也将进一步导致高校学生甚至是法学院校失去对于法律的信仰。在此环境下培养出来的法律研究生,毫无特色也便不足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