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践思政
各大高校目前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一是专业提升类,如专业实习基地、实验操作基地、产学研联动基地等;二是素质拓展类,如文体活动、学科竞赛等;三是社会体验类,如勤工俭学、创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有的实践活动已经走出了一些思政教育的成功路子,使学生在实践中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是总体而言,实践思政的融合度还不够高,需要通过研究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的结合方式,逐步探索出创新、灵活、多层面的实践思政模式,形成“课程思政—活动思政—实践思政”的良性循环,构建高校思政教育实践教学的长效工作机制。
在实践活动的选择上,南审法学院以省级实践示范中心为平台,将思政教育融入学生校外实践和社会服务中,与实践基地共建合作,实现“教师—学生—社会”的专业思政传导,打造1~2门专业思政实践金课和1~2项专业思政品牌活动。与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合作的“模拟东京审判”活动,每年都是社会与其他院校关注的焦点,使学生能以史为鉴、以史明志,打响了南审法学专业思政的首个品牌。与江苏省司法厅合作的法律诊所,仿照美国法学院学生“诊断”法律实务问题并处理的过程,使学生加强对法学理论的研究和理解,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由青年教授领头的宪法宣传和实习基地活动,让学生走出学校,探索社会,培养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和解决问题的团队协作能够力。
为了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德法兼备的法律人才,将思政教育融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是新时代思政教育展现新气象、新作为的必由之路。在教学方式、管理制度、实践活动上进行适当创新,也是增强思政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和灵活性的必然选择。
【注释】
[1]本文是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思政教育有效融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研究”(D/2020/01/4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郑祺,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讲师,美国凯斯西储大学法学博士。丁宇峰,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王艳丽,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法学博士。
[3]《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16年12月9日,第1版。
[4]孙晓楼:《法律教育》,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2~13页。(https://www.daowen.com)
[5]习近平:《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的重要讲话》,2017年5月3日。
[6]郑佳然:《新时代高校“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探析》,载《思想教育研究》2019年第3期。
[7]童潇:《非思政课专业教师应特别增强授课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识》,载《红旗文稿》2017年第14期。
[8]李国娟:《构建“同向同行、协同育人”新机制》,载《红旗文稿》2017年第12期。
[9]朱强、谢丽萍、朱阳生:《财务管理专业“课程思政”的理论认识与实践路径》,载《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9年第6期。
[10]张俊玲:《将“课程思政”理念基因式融入专业课堂教学的探索》,载《教育教学论坛》2018年第46期。
[11]各高校要全面梳理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淘汰“水课”,打造“金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参见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