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和发展藏区法院的审判工作
无论是从推进藏区法治建设的角度还是从保障藏区群众的宪法权和诉讼权角度出发,加强藏汉双语法官培养都是非常重要和紧迫的。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说过,民族问题、民族工作,是维护国家统一大业和巩固我国边疆的一件大事,是维护我国各民族团结、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家长治久安的重中之重。[19]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藏区的人民法院,不但要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还要保障藏区群众的诉讼权利,通过法治教育来进行普法宣传,增强、提高藏区民众的法治意识,在藏区树立起司法权威,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之职责,促进藏区和国家的法治建设。对此,藏汉双语法官的培养机制就必须建立起来,努力消除与藏区群众之间的语言隔阂,要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藏区要尽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藏汉双语法官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妥善解决藏区各类矛盾纠纷,才能逐步增强藏区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信仰。
国家也在大力推进藏汉双语法官培养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计划到21世纪20年代左右培养出1500名左右的藏汉双语司法人员,[20]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明确提出培养高素质的藏汉双语司法人员方面的目标。国家在藏汉双语培训经费方面也加大了力度,自2013年始,每年有200万元拨款用于培训藏汉双语法官。近几年,国家加大了藏汉双语法官培养力度,充分说明了藏汉双语法官培养对于藏区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我认为,藏区法院要培养藏汉双语法官,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
1.提高藏区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度,使审判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从上述藏汉双语法官的基本情况中可以了解到,现有的藏汉双语法官数量不能满足藏区藏汉双语诉讼案件数量,藏汉双语法官整体素质也普遍较低。藏区培养藏汉双语法官最重要目的就是充分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培养精通藏汉双语、了解藏区风俗习惯和掌握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来推动和发展藏区法院的审判工作。目前,藏区群众对法院普遍缺乏信任,在遭遇侵权纠纷时不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藏区法院缺乏精通藏汉双语的法官所致,因为没有足够数量的藏汉双语法官,可能会导致有些藏族群众就算诉讼至法院,有可能为其审案的是一个完全不懂藏语的汉族法官,这样就会出现法官听不懂藏族当事人的陈述,藏族当事人不懂法官审判的情况,如此一来,就会使藏族群众对法院工作失去信心,在被侵权时也只会通过传统的习惯法等手段来调解。长此以往,不利于藏区社会稳定发展。如果藏区适当的增加藏汉双语法官数量,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有利于保障藏区群众的诉讼权利,有利于提高藏区群众对法院和国家法律的信任度。笔者认为,这是目前藏汉双语法官培养的首要目的。
2.培养专业型的藏汉双语法官,能够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藏区现有的藏汉双语法官中学习法律专业的很少,能用藏汉双语撰写法律文书的就更是寥寥无几,使法官在具体审判过程中理解和运用法律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面对藏族当事人的疑问时,对其进行通俗易懂的解释就存在困难。再者,由于现有法官藏汉双语能力较弱,有些法官即便是能说藏汉双语,但是其不能用藏文撰写法律文书,以甘南藏族自治州为例,精通藏汉双语并能用藏文书写法律文书的法官全州只有7人。因此,提高法官双语能力和专业知识,是目前藏汉双语法官培养的一个重要目的。这有利于提高藏汉双语法官理论素养和法律基础,对于日常法律文书的书写、审判过程中法律法规的解释都有很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