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法学视域下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培养路径

领域 法学视域下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培养路径

闫夏秋[1]

(河海大学法学院)

摘 要:《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提出“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领域法学是以特定经济社会领域中与法律有关的现象为研究对象,回应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兴问题的新型法学。复合传统法治人才培养应当以领域法学为切入点,将法治型人才与行业型人才需求结合起来,解决人才培养的单一性与市场需求多元性的矛盾,构建领域法学视野下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领域法学 复合型法治人才 培养路径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是一场深刻变革,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具象。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需要现代化的法治工作队伍。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2018年10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中提出“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卓越法治人才是法学教育培养的方向,如何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是关键性问题。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应当从领域法学视域下重新定位认识其必要性,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