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行政级别对高校领导干部队伍管理的改革要求
2025年08月10日
(二)取消行政级别对高校领导干部队伍管理的改革要求
大学的治理秉承“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原则,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科层制管理结构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这种治理体系在推动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政府在办学资源分配中的主导地位,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方式“计划分配”在高等院校,带来了一些管理模式与管理理念的同构化,使得高校内部组织建构与政府的组织建构采取同质化安排。高校的去行政化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探讨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起,就成为研究热点。从构建现代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角度审视,“去行政化”的关键在于构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耦合”互动关系,以推进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为突破口,协调好领导干部的学术发展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改革,基于“去行政化”背景启动,有两个必须突破的改革任务:一是大学行政级别的取消,政府对大学的管理不再按照政府公共部门的行政级别进行设立与管理;二是大学章程的建立,大学按照现代大学制度治理。与大学行政级别取消相适应的必然是大学领导干部行政级别的取消。现行的高校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是与行政化管理体制下的大学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去行政化”后高校领导干部制度必须适应改革后的新形势,按照无行政级别的领导干部新模式进行管理,探索建立新型的高校领导干部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
调查问卷表明,取消领导干部行政级别的瓶颈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通道与待遇方面,其中发展通道为干部取消行政级别后最为关心的问题,比例高达53.01%,远高于对待遇的关心(28.64%)。取消高校领导干部行政级别后,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为干部发展通道(35.07%),人事管理制度(28.49%)、干部待遇(19.85%)、人保政策的对接(16.59%),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