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高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基本目标
取消行政级别后,按照高素质、专业化的目标建设校级领导班子。高校领导干部队伍专业化是指领导干部以高等教育管理工作为专门业务工作(也就是管理为职业,与专家治校相区别)。坚持党管干部、党委领导原则建设校级领导班子,实行干部的责任制、任期制、考核制。在专业化的前提下,按照政治家、教育家的标准选任学校党政一把手。
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培养培训、完善考核机制、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等六个方面,对部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进行了科学规划和系统设计,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对于上海市属高校领导班子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以职员制为基础推进高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以职员职级制为基础,建立管理岗位职务聘任制度框架,以任期制和聘任制为核心释放人才队伍活力,推动干部管理制度改革。
取消行政级别后,专职管理人员统一纳入职员职级制管理,而该制度应与社保政策衔接,保障管理队伍的稳定。实行职员职级之后,以岗位设置为基础,以明确职责为核心,推动职务聘任工作,建立新型的干部队伍多渠道选拔机制。完善干部职级认定方法,建立校内外干部交流之间的协调机制。
取消行政级别后,构建与完善新型的高校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实施办法),以制度化为目标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
新的管理制度既要延续原有干部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又要体现“去行政化”背景下的新任务与新要求,解决无行政级别的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上位文件为指导,制定实施高校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设高素质的高校党政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推进高校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