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模式
2025年08月10日
(二)管理模式
高校领导班子是高校事业改革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政府对高校管理模式的转变,不仅包括业务、质量、资源等的管理方式转变和自身组织机构的适当调整,高校领导班子的选任与管理对于“去行政化”具有重要作用。现有高校领导班子按其相应的行政职级确定管理归属,以市属高校(局级)校级领导为例,现行管理主体是市党委组织部。那么取消行政职级后,干部管理主体的确立是一个重要的制度设计。
取消行政职级后,管理主体可探索三种模式:“1+E”“1-E”和“E”模式,模式中的“1”是指高校领导干部的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E”代表高校的行业主管部门、干部协管部门,即市教卫工作党委。
“1+E”模式。改革后干部管理模式依然按照现有的管理模式,即市委组织部为主管部门,市教卫工作党委为协管部门,高校的校级领导依然为市管干部(与干部行政级别无关)。
“1-E”模式。改革后干部管理模式在现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改进,即市委组织部负责高校党政两个“一把手”的选拔任用,校级正职为市管干部;校级副职领导干部由市教卫工作党委主管,并报市委组织部门备案。
“E”模式。改革后干部管理实行行业归口管理,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正副职)都由市教卫工作党委(省/市教育工委)选拔任用与管理,并报市委组织部门备案。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主体依然是学校党委。
以上三种模式,是根据干部的主管部门来划分的。无论采取何种管理模式,都需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都需要依据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完善分类管理措施,不能将高校的干部管理与政府的干部管理采取同质化安排。在选任过程中需要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高校之间的分工联动与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