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构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从校级领导干部、教师队伍中的优秀分子中选拔任用的机制
1.注重培训培养,建立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储备制度
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储备领导干部的梯队建设。探索建立与教育发展相匹配的分层级、分类别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梯队建设制度。明确从入职、预后备、后备直至走上管理岗位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区县级干部梯队发展规划。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储备领导干部的跟踪考核。
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储备领导干部的能力培养。对于纳入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梯队的人员要加强能力培养,通过选送相关培训机构培训、导师带教等多种方式,帮助他们学习新知识、了解新形势、开阔新眼界,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促使能够胜任岗位需求,体现“适岗适用”“人尽其才”。
注重教育行政部门储备领导干部的岗位锻炼。有计划地把基层特别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放到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岗位上进行锻炼,让他们在总揽全局、推进重要项目等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发挥作用,加强人才储备。
2.科学选拔人才,完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明确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原则。建议结合教育实际,通过市教委与试点区县组织部门沟通,在试点教育行政部门的专业性公务员选拔工作上,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专业人才选拔原则,促进不拘一格公开选拔有志于从事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的优秀专业人才,推动专业人才与党政机关人才体系的相互衔接,搭建职业发展“立交桥”。
探索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标准。市教委与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制定统一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岗位需要、个人自愿等,明确从基层学校选拔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渠道,以及具体岗位责任和选拔任用要求。根据教育特点,建立校长职级、教师职称与行政级别的对应表,年龄放宽等政策,如特级相当于正处级,高级相当于副处级,中级相当于科级等。
完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方式。对有需要的教育行政部门岗位开展规范的选拔工作,经考核合格的教育行政部门储备领导干部实行调任;开展专业性岗位的科级岗位公开选拔,为有志于从事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的优秀专业人才的引进使用创设条件。加快研究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专业性岗位公务员任期聘用制工作,在不增加公务员编制职数的基础上,针对部分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职位,实行任期聘用制。
3.完善配套机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激励、约束、考核制度
建立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激励制度。对已经选拔任用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可以在试用期参考干部原本岗位的职称待遇来设定任用的相关待遇,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公务员专业人才;同时创设条件,加强指导,激励他们能早日胜任工作岗位。
建立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约束制度。严格选拔评价标准和任用机制,健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机制,做好选拔任用和评价过程的监督及结果公示,建立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岗位问责制,明确“谁推荐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严厉查处工作当中的权力寻租。
建立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考核制度。对已经选拔任用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在试用期满后,及时进行综合思想与能力考核,经考核合格且个人愿意的,可转任为正式公务员;同时可实行公务员制与专业技术职称双轨制管理(如保留专业职称、认定专业年限),为专业性人才回专业技术岗位加强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