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三种力量”监督考评
2025年08月10日
四、发挥“三种力量”监督考评
1.党员互评
各学生党支部每年将召开一次学生党员述责答辩会,每个党员要就“设岗定责”活动中自己在岗位上的履职情况向支部大会进行汇报,并承诺下年度的具体目标;支部书记要就支部开展“设岗定责”的整体情况向全体党员作工作报告,并承诺下年度的具体目标;支部内党员相互之间要进行民主评议,并根据评选条件和上级党组织的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大学生党员和优秀大学生党支部书记。
2.群众考评
党支部还组织班级、园区群众参加考评,以岗位表现为重点,全面考查学生党员的党性锻炼与作用发挥情况。其中,学生正式党员在本班级进行民主测评的参与率需在80%以上,优秀大学生党员和优秀大学生党支部书记民主测评满意度一般在90%及以上。群众考评情况将作为评优、转正的重要依据。
3.组织考评
为了加强对学生党员设岗履职的指导,各学院指派一位经验丰富的教师或党支部书记、支委担任岗位“支部监督人及联系人”。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经过学院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对测评情况进行分析,对在“设岗定责”活动中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较差的学生党员指定专人与其沟通,帮助及时改进。同时讨论确定设岗定责活动中表现的“优秀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预选名单,在办公楼、教室、宿舍楼等公示一周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组织部牵头,党委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初评名单;提请校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正式表彰名单。对在“设岗定责、实践引领发展”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和团委通过校报、校园网、图文展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
(上海师范大学课题组 盛 春 刘 岚 杨成龙 宋 华 夏 洁 徐晓明 徐 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