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试点先行

(五)试点先行

试点先行,注重制度建设。按照改革路径图,先行试点分类推进,再择时开展全面改革试点。通过试点,着重总结经验,注重制度建设。把研究出台的“高校校级领导干部管理实施办法”“海内外公开选拔高校校级领导干部管理实施办法”和“高校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等作为改革探索的主要任务。分层分类试点可以选择有实施条件的学校,基础较好的学校,或者改革积极性较高的学校进行。高校中层干部行政级别的取消可在校内分步整体推进,一般高校二级学院的院级领导干部通常都具备副高职称,并按照专业技术职称兑现的职级待遇,取消行政级别相对容易推进。只要在校内外干部交流以及在应聘高一级岗位时承认其任职经历,保障其发展通道,也就清除了行政级别取消的障碍。因此,在推进干部行政级别取消时,可以先在高校二级学院行政干部中试行,在逐步向其他类别中推广。

试点探索,稳步推进改革。高校校级领导行政级别的取消,需要谨慎稳妥推进,先试点探索后再决定是否推广。要认真研究试点单位的绩效,研究试点单位的可否复制性,研究经验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关系。通过试点研究不管什么政策,简单地全面铺开、整体推进面临的风险较大,阻力也较大,特别是要考虑干部的心理承受能力。而选择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层次类别,则相应的风险和阻力都会比较小。如校级领导海内外公开选拔有利于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但也增加了选任的复杂性以及选任成本。

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一是需要深化探索试点高校改革的绩效评估。取消高校领导干部行政级别是“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取消限制级别不是目的,只是改革的手段。为此,要从政府治理、高校治理的角度来评价分析试点高校取消行政级别改革的绩效,鼓励更多的大学参与改革试点,并在政策鼓励与激励方面给予支持。二是构建与完善改革后高校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后必须建立健全新型制度。要在坚持党管干部、严管干部的基本原则下,适应改革形势与任务要求,立足高校实际,尊重教育规律,建设好高校领导干部队伍,加强高校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建设,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优化。

(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课题组 虞丽娟 沈 炜 吴嘉敏 林在勇 鲁雄刚 吴 毅 王瑞杰 顾继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