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

(一)高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

《高等教育法》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相关规定,“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2010年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指出,“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2014年颁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这一定位,为党委领导高校改革事业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