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制度质量内涵界定
2025年08月10日
(一)教代会制度质量内涵界定
质量,一般是指事物的优劣程度和数量。质量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客观事物具有某种能力的属性。本研究对质量做出如下定义:质量是事物的特有性质符合明确规定和满足潜在需要的程度。
教代会,根据我国《教师法》(1993年)、《教育法》(1995年)、《高等教育法》(1998年)、我国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1年)的相关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制度质量,是指教代会制度的特有性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满足实际需要的程度。根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教代会评估工作的意见》(1996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0年)、我国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1年)的相关规定,教代会制度的质量,即教代会的特有性质可以由代表合法、组织规范、职权落实、工作保障、作用发挥等五个维度展开。
教代会质量评估,即是把教代会制度质量加以表征,转化成可以用指标进行衡量的特征和特性,以此测量和评价教代会制度的特有性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满足实际需要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