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院二级教代会制度执行情况
1.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较为严格
教代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是教代会功能否得到有效发挥的必要条件。调研显示,目前绝大部分的二级教代会都能够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其中“严格执行”和“较为严格执行”累计达到81.6%,不过,依然有13.7%的受访者表示“执行情况一般”,甚至4.2%的受访者表示完全不执行。
进一步调研发现,影响二级教代会制度执行情况的主要原因依次为:“教代会代表的意识不强”(67.7%),“教代会未列入考核范围”(60.8%),“学院领导重视力度不够”(46.2%),“学校党委监督力度不够”(45.4%)以及“学校工会检查力度不够”(40.8%)。
2.半数以上单位通过教代会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民主评议是教代会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否对本院(系)领导进行民主评议则受到诸多因素影响。调研显示,目前各高校的二级教代会在民主评议方面并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只有65%的受访者表示,本院(系)教代会对本单位领导的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另有6%的受访者明确表示教代会没有对领导工作开展过民主评议。而没有开展民主评议的主要原因是,有些规模较小的院(系)是“举行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中对领导工作进行评议”(18.5%),另外“院(系)工会没有组织”(12%)和“教代会代表没有要求评议”(11.1%)也是未进行民主评议的主要原因。此次调研中还发现两个需引起警惕的问题,一是有部分单位领导“不同意开展评议”,这一情况占到4.7%,还有一半以上的受访者对民主评议的事项“不清楚”,说明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对于教代会所肩负的功能仍比较模糊,没有很好地起到履行教代会代表义务或监督教代会工作运行的职责。
3.教代会主要职权的执行覆盖率不高
各高校院(系)二级教代会在不同方面都有一定实权,这对教代会功能的发挥有积极作用。但调研显示目前在教代会职权中,各项职权发挥并不充分。其中“审议通过权”落实情况最好,达到52.3%;其后依次是:“民主选举权”(48.4%)、“审议建议权”(48.2%)、“民主评议权”(45.2%)和“审查监督权”(43.4%)。上述职权均只能实现一半左右的执行覆盖率,说明执行情况还需进一步提升。导致各种职权没有得到执行落实的原因包括多方面,调查显示:“教职工民主参与意识不强”(62.7%);“学院党委重视程度不够”(37.3%);“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33%);“学校行政权力行使不规范”(32.4%);“教代会本身没有科学的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和实施程序”(25.8%)等,都是教代会职权未能落实的主要原因。
4.教代会议题的选择和确立能体现民主协商精神
教代会代表积极提出与学院发展相关的议题是教代会制度的基本目标。调查显示,各高校教代会代表较为关心的议题排名靠前的依次为: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83%);师资队伍建设方案(66.6%);学校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61.1%);“学科发展”(60.2%),这些议题也都是与教职工利益切身相关的。
由教代会代表提出议题,到最终确定为教代会的议题,这一过程同样也是教代会民主集中制的体现。调查显示,目前确定议题方式主要由“学院工会提出方案,学院研究决定”(39.8%)和“学院与工会协商确定”(25.6%)这两种形式,说明在确定议程的过程中,工会与学院行政领导之间还是能体现协商与民主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