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的现状

二、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的现状

近年来,高校根据中央和上级教育部门有关精神要求,加大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力度,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评价办法方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机制还不完善,仍存在着一些不适应高校党建工作需要的方面和环节,使得高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效性不强。

一是评价指标不够科学,导向性不强。有的指标体系面面俱到,有的指标体系过于笼统;有的是按照“大党建”的思路设计,把教学、科研等工作纳入其中,有的则是按照“小党建”乃至“纯党建”的思路设计,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都被排除在外。评价指标设置的原则依旧不统一,导向性依然不明。

二是评价主体过于单一,代表性不强。目前对高校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的主体主要是上级组织部门,群众评价纳入其中的比较少,有群众参与评价的,意见权重也比较小,或者由于运行方式不规范,达不到评价的目的要求。只有拓展评价主体,让不同的群体特别是群众和第三方专家智囊参与到评价中来,才能体现广泛的代表性,使评价更为客观、真实。

三是评价过程运行不畅,操作性不强。上级组织部门作为单一的评价主体,一般采取抽检的方式评价,使得评价的覆盖面大大缩小,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性也会受到质疑。所以,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到底如何开展,其实在时间节点、程序方式等方面一直存在问题,有时为应付检查、考核搞“运动式”准备,“来去一阵风”,虎头蛇尾,有始无终,表现出评价的突击性和应急性。

四是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实效性不强。运用考评结果的激励效果不明显。一是表彰奖励落实不到位,绝大多数评价后的奖励体现在精神层面,物质层面体现较少,对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奖励更是少有体现,对党员干部的激励效果较差。二是惩戒问责执行不严格,对评价结果比较差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尚不到位,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