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廉政风险的理论基础及原因分析
2011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近年来中央纪委都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作出了部署,要求在排查廉政风险“全面防控”的同时,加强“重点防控”,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
党的十八大又将“防控廉政风险”作为反腐倡廉工作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形势下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实质是将“风险管理”等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实践,本质上是解决“风险来自哪里”和“怎样防范风险”两个问题,通过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督促领导干部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推行风险岗位廉洁管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建立起一种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减少因腐败造成的损失。
当前,我国的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2013年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24521件,处理党员干部304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92人。食药监系统作为权力集中部门,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也出现不少严重违规违纪等问题。例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筱萸等6人受贿、渎职一案,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1123万元。犯罪人在药品注册审批、药品标准管理和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等工作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为不法企业作假造假提供可乘之机。又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敬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17万余元;向多家制药企业推销其非法出版的《寿世补元》4.3万余套,获取巨额非法利润1600余万元。根据现有腐败犯罪统计,在有些领域和环节,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索贿等现象占有相当比例,而且发生率持续上升,涉案数额较大,表现出易发多发的态势。尤其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重要领域仍处于腐败易发多发态势,突出暴露了在某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风险的增大和预防腐败机制的薄弱。2014年10月25日,王岐山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再次强调“要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3年,上海市食药监局对本系统廉政建设的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此次调查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专题调研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旨在为领导决策和完善食药监系统预防腐败制度提供第一手资料。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对象普遍认为:廉政风险贯穿于监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参与监管事项的各层次人员,特别是在涉及审评、监督、处罚、采购等关键环节风险更大。同时,调查对象还指出:一些执法干部职业道德缺失、相关规定不明确、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监督不到位等是本系统执法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寻租可能的主要原因。
根据上述分析,廉政风险防控要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腐败现象和突出问题,通过权力制衡、完善机制、监督检查等措施有效预防腐败。这不仅能够直接打击违法违纪行为,而且能够发挥警示作用,还能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以完善反腐败机制,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