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院二级教代会基本运行情况
1.教代会设立情况较好,但活动频率较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文件精神,当高校二级学院人数超过100人以上时,需要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二级学院人数不到100人的,一般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此次调研显示,有73.4%的受访者表示所在学院已经建立了二级教代会制度,有9.2%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还有16.9%的受访者表示对本学院是否建立教代会“不知情”。其中,教职工人数规模不足40人的学院,建立二级教代会的比例较低,只有40.4%,而人数在100人及以上的学院,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的比例大致都在70%~90%区间段。说明二级教代会已在高校中已得到铺开,不过职工的参与率仍有待提高。
从教代会活动频率来看,50.1%的二级教代会都能保证每年开展2次及以上活动,不过依然有18.7%的教代会一年只开展一次活动,还有3.8%的教代会一年一次活动也没有。
2.教代会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调研同时显示:在建立二级教代会的学院中,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各高校、各学院二级教代会的制度体系内容并不一致。其中,“教代会基本制度”和“教代会代表制度”建立得最为全面,分别达到了85.1%和77.3%;其次是“教代会民主评议制度”“教代会组织机构制度”和“教代会提案制度”,比例分别为59.3%、54.7%和54.7%,超过一半;而覆盖率较低的几项制度,依次是“教代会推进院务公开制度”(36%)、“教代会监督检查制度”(30.7%)、“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制度”(15.5%)。
从上面数据可以看出,学院在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建设方面才刚刚起步,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甚至有23.4%的受访者认为本院二级教代会制度存在缺陷,另有47.9%表示对于制度建设情况“不清楚”,只有28.7%的受访者觉得在制度上不存在缺陷。
对于教代会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受访者反应比较集中的依次在“制度不健全,内容有缺失”(62.7%),“制度不细致,操作性不强”(34.9%),“制度不严谨,有冲突抵牾”(15.7%)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