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行政化”背景下中小学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研究
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制度变革上,而制度变革的核心与关键是理顺政府与学校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随着社会的快速转型与发展,教育如何适应形势发展,按照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运行进行研究,围绕中国中小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创设教育家办学环境,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探索形成“去行政化”与“立专业化”下的中小学干部管理制度,成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