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探索

(二)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探索

1993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系列的改革设想,2001年扩大至所有普通中小学。1999年,北京市西城区以及山东省潍坊市也开始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点,其中,潍坊市在2004年底于全市全面推行。此后,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市,辽宁省沈阳市,湖北省武汉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等地也陆续开展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试点。2012年,上海市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校长专业发展过程划分为角色适应、经验积累、专业成熟和思想引领(职业楷模)四个阶段,校长职级设置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级共11等,同时完善了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