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的原则

(一)落实的原则

由于办学历史、办学规模、管理层级、管理水平不尽相同,高校对落实二级院(系)管理体制机制的认识程度、工作深度差距很大、成效不一。因此,课题组认为:当前,对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二级院(系)管理体制机制,必须明确方向,把握原则,体现“依法治理,据实推进,先行先试,推动发展”的原则。

1.依法治理的原则

首先,高校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实施二级院系管理,切实落实高校二级院(系)管理体制机制及其运行基本规范和要求;其次,高校还要积极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高等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正确把握高等院校发展方向和趋势,通过高校办学《章程》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二级院(系)在未来办学中的作用和地位,真正体现依法办学、科学治理的精神。

2.据实推进的原则

高校二级院(系)管理体制机制主要是由决定重大事项的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日常行政事务的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术事务的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和审议决定涉及教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共同组成的。根据各类学校实际,在建立和完善二级院(系)管理体制机制的进程中,可以突出重点,即将解决二级院(系)的重大问题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先期落实好,其他制度结合院(系)学科建设、学生规模、师资队伍和文化氛围,循序渐进,分步实施,逐步到位,落到实处。如院(系)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和教代会等应视各院(系)教师规模、师资质量等条件逐步建立,逐步完善。

3.先行先试的原则

尽管关于二级院(系)管理体制机制在上述法律条例中都有所涉及,但是并未展开表述。尤其是各项机制的内涵、职责、地位和作用,尚且缺乏详细的规定,具体落实没有统一的标准。当前又是处在新的历史时期,全国高校办学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有侧重,表现不一。新形势下解决二级院系在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特别对现行制度尚不明确的问题,需要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深入调查研究,不断达成共识,规范管理制度,局部先行先试,解决实际问题。因此,鼓励高校在落实二级院(系)管理体制机制的过程中,在已有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改革旧体制,先试新机制,勇于探索,主动实践,很有必要。进而,应不断总结先行先试的成果和成效,不断将其上升并转化为指导二级院(系)办学的制度和规范,弥补现行制度的不足和缺陷。

4.推动发展的原则

管理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说应当服务于管理目标,保障管理目标的实现。在落实高校二级院(系)管理体制机制的过程中,各高校的做法可以不同,但是最终衡量二级院(系)管理得失、内部治理成功与否,重要标准应当是现行的二级院(系)管理体制能否真正推动院(系)科学发展,即二级院(系)是否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职能。因此,落实二级院(系)管理体制机制关键在于各项机制运行中的衔接、顺畅,从而形成推动院(系)发展的合力。仅仅形成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最终推动院(系)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