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责任制及其评价机制概述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及其评价机制概述

评价是活动目的的保障和反馈,建立起科学、合理、可行的评价机制有利于实现活动的预期和目标。评价机制是组织机构的一种制度安排,旨在运用科学评价手段增强人和事物内在的运行动力并调节各方面的制约关系,确保项目的科学决策,保证运行和管理目标的实现。据此,可以把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机制理解为:为了实现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功能的内在的、比较成熟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主要包括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呈现和评价结果运用。

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的特点包括:(1)评价标准的导向性。评价的功能之一就是导向,评价指标、标准与评价结果存在内在的联系,不同的评价内容、标准会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评价内容、标准就像一个指挥棒引导人们活动的方向,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的导向作用十分明显。(2)评价对象的复杂性。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一项整体性、综合性活动,各要素之间处于相互作用与制约的动态结构之中,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对象复杂、难以界定。(3)评价主体的广泛性。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主体包括了党组织自身、普通党员和群众、特定群众、专家智囊、上级党组织等。不同的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的认识程度不一,并不是每一个评价主体都对所有评价对象作出评价,而应该是各有侧重。

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应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在考核评价之前公开考评标准、考评程序,之后公布评价结果,保证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