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民主意识,强化教代会代表的履职能力

(三)增进民主意识,强化教代会代表的履职能力

此外,通过此次调研我们还发现,教职工甚至部分教代会代表民主意识淡薄,并没有贯彻与体现教代会所应有的权利与责任。表现在:一是目前很多教代会代表对于教代会的性质和任务仍不明确,认为功能与全院教职工大会相似,其实相比于全院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具有更强的权威性;二是教代会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不强,既没有把一线教师的意见带到教代会,也没有把教代会上精神反馈回本单位;三是普通教师对于教代会有较大隔膜,反映在问卷中,即他们对涉及教代会的很多事项都选择“不清楚”。这些现象都使得教师和教代会代表都不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也不能很好履行代表义务。

不过深究一步,我们发现教职工之所以表现出民主意识的淡漠,很大程度是其选择“理性无知”的结果。对于教代会代表而言,他们在参与校、院公共事务管理决策中,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如花费时间、精力、金钱来收集充分的情报信息,研究相关的政策精神,而其收益主要是通过影响决策与投票结果来实现。但如果代表的投票只能很小程度上影响校、院的管理活动与行政决策,就会致使其缺乏积极性,使得他们对校、院事务持漠不关心,观望等待的态度。同样,对于教职工而言,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如果前期教职工的意见在教代会上得不到反映,后期有关教代会的决议他们又听不到代表们的反馈,也必然会使其对教代会产生隔膜感。这些都是代表和教职工通过理性地分析成本与收益后选择保持“理性无知”的结果,但这样就会影响二级教代会民主权力的发挥,进而无法落实校、院的民主管理。

因此,首先党组织必须加强有关二级教代会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学院党政干部、教代会代表、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和履职能力,使其明确二级教代会的职能,从人员因素层面保障教代会效能的发挥。第二,党组织要营造民主氛围、创造沟通平台。代表由基层推选并代表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利益,代表有义务在会前了解基层群众反映,会后及时反馈意见,充分履行和发挥代表职责,在党组织创造的沟通平台上更好地实现民主权力的运行。第三,党组织要完善院务公开制度,降低教职工代表参与二级教代会的“成本”,提高其参与教代会工作的积极性。第四,党组织要指导工会开展工作,把每年召开二级教代会的时间固定下来,提前公布议题,接受代表提案,使代表能安排好工作参加,教职工也能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通过代表予以反映。

(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课题组 袁继鼎 殷莲华 卢 娟 陈文婷 顾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