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在高校学院二级教代会建设过程中的效能研究

党组织在高校学院二级教代会建设过程中的效能研究

2014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组部、教育部负责人在对《实施意见》的解读中强调:高校学术氛围浓厚,师生文化知识层次和专业水平较高,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较强。推动高校改革发展,办好社会主义大学,必须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师生员工。这也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为此,《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作用。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决策,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根据教育部2011年12月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明确,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高校学院二级教代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延伸,受同级党组织领导,由工会负责执行。相比学校教代会,二级教代会更加贴近基层教职工,更能了解他们的呼声,更能集中反映基层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调研与分析目前党组织在二级教代会中发挥作用的情况,对提高党组织在二级教代会中的领导,探索与完善二级教代会今后的发展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