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机制的内涵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机制的内涵

2014年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各级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也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这些论述和要求对于落实和评价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文献显示,从十七大到十八大,党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同时又是不断突破和创新的。可以从不同的维度归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内涵:

从内容维度来看,党建工作责任制包括以下五大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从特征维度来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现“学习型政党”“服务型政党”“创新型政党”的特征;

从目标维度来看,评价党建工作责任制,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以及“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部分课题组专家的观点,确定公立医院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内涵描述为: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规范、保障、推动和监督公立医院基层党支部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公立医院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常态的责任规范制度。

鉴于中央有关文件未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评价作出明确的阐述和规定,为基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评价工作提供了探索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