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设置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指标,解决“评什么”的问题

(一)科学设置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指标,解决“评什么”的问题

在评价实践活动中,评价标准的选择与制定是一种探究性的工作。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指标设置可分为过程评价、效果评价和特色评价三个部分。

1.过程评价指标

过程评价指标主要是指高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完成的规定性动作,重点在于“做哪些工作”,属于“手段”的范畴。过程评价指标应该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统战工作等几个方面,每个方面应该选择核心指标进行评价。

2.效果评价指标

效果评价指标主要是指高校通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达到的效果或者目标,重点在于“达到的效果”,属于“目的”范畴。在一定程度上,效果评价指标对于评价本身来说更具有意义,不重视效果的评价会陷入不能发挥作用的自我循环。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评价的效果评价指标应该包括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和人民群众满意四个方面。

3.特色评价指标

特色评价指标是指高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推广价值的新思路、新形式、新方法、新途径和新载体。高校根据自身实际积极创新,围绕党建工作发挥作用,提升能力和水平,探索的一些新做法都可以纳入其中,着重于特色对高校党建和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创新与传承等方面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