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刑赏

(三)刑赏

刑赏是商鞅及其门人为实现其“壹务”思想的一个重要的举措,而赏赐只是刑罚的辅助手段,《算地》篇说:“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赐者,所以助禁也。”并且刑赏必须严格地限制在农战上,“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作壹;作壹,则民不偷营;民不偷营,则多力;多力,则国强。”这里的“从壹空出”就是指从农战出,只有把刑赏严格地限制在农战上,民众才专心于农战。

重刑,以至于无刑。商鞅及其门人认为实行重刑是君爱民的表现,刑重则民众以死报效国君,《去强》篇说:“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并且对犯法的民众不管轻重一律处以重刑,这样民众才不敢以身试法,民众不犯法,则有刑等于无刑,即“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故曰:行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

奖赏。只有在农战中立功的人,才能获得奖赏取得名利。追求名利,人之本性也,而当世之民巧诈,皆不以农战取得官爵和名利,《农战》篇说:“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今民求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民。……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作者认为巧言虚道可以取得官爵,而富国强兵的农战却被撇在官爵外,这是很不公平的,对国家也是很不利的,所以《农战》篇说:“善为国者,其教民也,皆作壹而得官爵,是故不作壹不得官爵。……见上之利从壹空出也,则作壹。”民众专心务农,粮食多了就可以用捐粮的办法取得爵禄。商鞅及其门人对军功的奖励也非常的重视,《史记》本传说:“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了奖励将士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境内》篇说:“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乃得入兵官之吏。”可见奖赏非常的丰厚。到了商学派发展后期,由于战事的频繁,主张实行“壹赏”,“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夫固知愚、贵贱、勇怯、贤不肖,皆尽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为上用也。”把高官厚禄保留给有军功的人,从而使人人都肯为国家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