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伏威降唐与东南道行台建置三史记载的矛盾

一、关于杜伏威降唐与东南道行台建置三史记载的矛盾

关于杜伏威、辅公祏归附唐朝以及相关事迹的大致过程,《资治通鉴》与新旧唐书的记载是大致一致的。武德初江南地区主要有四股势力:伏威据历阳,沈法兴占毗陵,陈棱据江都,李子通据海陵。武德二年九月前后,李子通率先围困江都,杜伏威和沈法兴联兵救陈稜。李子通用离间计使沈杜联军逡巡不前,乘机攻下江都,接受了丹阳贼帅乐伯通投降,于武德二年九月僭称天子,建国号吴[6],此时杜伏威请降于唐。李子通乘胜向沈法兴发难,攻占毗陵。杜伏威见势派辅公祏乘李子通后方空虚之际派辅公祏攻克丹阳,尽占江西之地,势力大增,徙居丹阳。除武德二年九月降唐之外,新旧唐书还记载:“太宗之围王世充,遣使招之,伏威请降”[7],按太宗讨王世充不早于三年七月壬戌[8],根据《楚王威赐姓附属籍诏》[9]与《资治通鉴》[10]记载,杜伏威于武德三年六月已经加封吴王,表明新旧唐书的这一记载明显有误[11]。但诏与《通鉴》载其受封官职与《旧唐书》记载的:“东南道行台尚书令、江淮以南安抚大使、上柱国,封吴王……”[12]基本一致,若此次降唐存在,则两者同指一事。新旧唐书虽然记载此事有误,但也不能否定武德三年这次看似与二年九月条有矛盾的投降事件的存在。

就杜伏威的具体细节而言,三史有三种不同说法,不仅各自不能自圆其说,且相互之间也矛盾重重。

就其各自内部矛盾而言,《资治通鉴》记载:

“宇文化及之发江都也,以杜伏威为历阳太守;伏威不受,仍上表于隋,皇泰主拜伏威为东道大总管,封楚王。沈法兴亦上表于皇泰主。”[13]

“会子通围棱于江都,棱送质求救于法兴及伏威,法兴使其子纶将兵数万,与伏威共救之…子通得尽锐攻江都,克之,棱奔伏威。子通入江都,因纵击纶,大破之,伏威亦引去。子通即皇帝位,国号吴,改元明政。”[14]

“杜伏威请降;丁丑,以伏威为淮南安抚大使、和州总管。”[15]

“六月,壬辰,诏以和州总管、东南道行台尚书令楚王杜伏威为使持节、总管江淮以南诸军事、扬州刺史、东南道行台尚书令、淮南道安抚使,进封吴王,赐姓李氏。以辅公祏为行台左仆射,封舒国公。”[16]

“杜伏威遣行台左仆射辅公祏将卒数千攻子通,以将军阚棱、王雄诞为副……子通食尽,弃江都,保京口,江西之地尽入于伏威,伏威徙居丹杨。”[17]

《资治通鉴》具有如下矛盾与可疑之处:其一,三年六月条示加封前伏威已为东南道行台尚书令,而任命行台尚书令如此要事竟于前文所不见;其二,武德三年六月唐升杜伏威扬州刺史,按唐初授势力较大的地方投降者以当地总管、刺史之职的惯例,扬州在未击败李子通前不可能控制在杜伏威手中,《通鉴》示辅公祏以行台左仆射击李子通,显然表明其认为杜伏威击败李子通一事在三年六月后,因此击败李子通之前杜伏威不可能为扬州刺史。《旧唐书》记载:

“丁丑,和州贼帅杜伏威遣使来降,授和州总管、东南道行台尚书令,封楚王。”[18]

“李子通之败沈法兴也,伏威使公祏以精卒数千渡江讨之…公祏乃纵左右翼攻之,子通大溃,降其众数千人。”[19]

“又移居丹阳,进用人士,大修器械,薄赋敛,除殉葬法,其犯奸盗及官人贪浊者,无轻重皆杀之。仍上表于越王侗,侗拜伏威为东道大总管,封楚王。”[20]

“太宗之围王世充,遣使招之,伏威请降。高祖遣使就拜东南道行台尚书令、江淮以南安抚大使、上柱国,封吴王……”

“六月壬辰,徙封楚王杜伏威为吴王,赐姓李氏,加授东南道行台尚书令。”[21]

“公祏寻与伏威遣使归国,拜为淮南道行台尚书左仆射,封舒国公。”[22]

《旧唐书》关于此事记载本纪与传之间,同传前后也均有矛盾或可疑处,如下:其一,纪与传相冲突,《高纪》中武德二年九月,李子通正值鼎盛之时,但就传中记载,杜伏威势力击败李子通之后还向越王侗上表,而越王侗早已在武德二年四月被迫禅位于王世充,两者或为冲突,或纂者未留意于越王侗之废;其二,若上表皇泰主实为上表洛阳政权之误载,那么杜伏威降唐而又以受不如尚书令之总管职降于洛阳,于时势不符,可疑。《新唐书》记载:

“贼李子通据江都,伏威使公祏以精卒数千度江击之。”

“徙丹阳,自称大行台。始进用士人,缮利兵械,薄赋敛,除殉葬法,民奸若盗及吏受赇,虽轻,皆杀无赦。上表越王侗,侗以为东南道大总管,封楚王。”[23]

“伏威既遣使归国[24],武德二年,诏授公祏淮南道行台尚书左仆射,封舒国公。”[25]

首先,与《旧唐书》类似,《新唐书》记载沈法兴在越王侗被废后救陈棱为李子通所败,李子通僭皇帝位于武德二年九月,但以新唐书记载杜伏威击败李子通后上表越王侗,李子通理应早已在武德二年四月前被击败,也就是说《新唐书》的传与传之间、传与纪之间都是相互冲突的,并也存在与《旧唐书》相类似的矛盾;其次,若击败李子通按《新唐书》的高纪的说法,在武德二年九月之后,则其记载的武德二年九月丁丑杜伏威降唐后,辅公祏升为行台左仆射一事便存在很大问题。据《辅公祏传》记载:

“初,伏威与公祏少相爱狎,公祏年长,伏威每兄事之,军中咸呼为伯,畏敬与伏威等。伏威稍忌之,乃署其养子阚棱为左将军,王雄诞为右将军,推公祏为仆射,阴解其柄。公祏内怏怏不平,乃与故人左游仙伪学辟谷以自晦。”[26]

可知辅公祏为仆射之后处于无权无为的状态,不可能率大军击败李子通。虽然击败李子通一役中杜伏威也是以阚棱、王雄诞为公祏副手,并且王雄诞还无视辅公祏指挥率兵突袭,但根据《阚棱传》记载,至早阚棱是在辅公祏占有江淮,即击败李子通后才“署为左将军”[27]。且在整个战役中,占绝对多数的数千人的指挥权仍掌握在公祏手中,王雄诞独立发动的突袭凭借的也只是几百人的私属。也就是说,辅公祏是不可能以行台仆射的身份击败李子通的。

就三书之间的相互矛盾而言,首先,杜伏威上表越王侗一事《通鉴》载于武德元年八月条,新旧唐书载击败李子通移居丹阳后;其次,杜伏威势力击败李子通一事三书时间各不相同,《新唐书》置于武德二年四月之前,《旧唐书》置于武德二年九月之后三年六月前,《资治通鉴》置于武德三年六月之后;再次,武德二年九月杜伏威降唐一事似仅见于以唐朝为中心视角的记载,两唐书中关于杜伏威皆仅载武德三年降唐一事。同时,二年杜伏威降唐所授官职一说淮南安抚大使、和州总管,一说和州总管、东南道行台尚书令,封楚王;最后,辅公祏为行台左仆射一事一说在武德二年,一说在武德三年六月壬辰同伏威一起受封,因而一说击李子通时其为左仆射,一说不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