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道行台政治地理沿革
武德三年六月杜伏威正式降唐,东南道行台建立,《旧唐书·地理志》在当时归附州的序中作了“武德三年,杜伏威归国”的记载。考虑到唐不太可能将本属于自己控制的地区划给投诚的割据势力去控制,故这些有记载的地区极可能就是东南道行台初置时的辖区[34]。东南道行台直辖区当有扬、滁、和、寿、润、常六州[35],六州之外,后因取消州建制而未能明确见于史载的兖、暨两州也当在其中;而东南道行台管下又有宜州总管府,管宣、潜、猷、池四州。所以时初置东南道行台,管扬、滁、和、寿、润、常、兖、暨、宣、潜、猷、池州共十二州,李子通战败后夺取的沈法兴地盘范围也可以映证上述范围:“北自太湖,南至岭,东包会稽,西距宣城,皆有之”[36]。按唐初惯例,行台长官权力并不正式,而是“便宜之权”,唯有杜伏威,由于其势力的特殊性质,其行台权力是正式确定的“可使持节总管江淮以南诸州军事、扬州刺史、东南道行台尚书令、淮南安抚大使”[37]。也就是说此时十二州中的大部分州大权都牢牢掌握在杜伏威手中。东南道行台治所位于润州江宁县。应当注意到唐朝加封杜伏威的官职中有江淮以南安抚大使之职[38],时江淮以南仍然群雄割据,汪华割据新安,林士弘据有赣江流域,而张善安也混迹其间,此职正是唐授意杜伏威继续向周边进取。
武德四年,杜伏威发动对李子通的决战并取得最终胜利,置苏、湖、杭三州,又置越州总管府与括州总管府,分别下辖越、嵊、姚、鄞、浙、纲、衢、谷、丽、严、婺十一州与松、嘉、台三州[39]。紧接着同年十一月,杜伏威又向割据势力汪华发动战争,这场战争存在很大的疑问,原因在于当年九月甲子(初十)汪华已经降唐[40],九月二十二日唐封其为“使持节,总管歙、宣、杭、睦、婺、饶六州诸军事、歙州刺史、上柱国,封越国公,食邑三千户”[41],而同样已经降唐的杜伏威却派王雄诞公然对汪华作战。古今学者都对此作了一些讨论[42],并大多采用了宋代胡伸《唐越国汪公行状》[43]的说法,认为杜伏威讨汪华出于私愤。但笔者阅读行状发现,此文中史事多采新旧唐书,没有使用新的直接相关的史料,而其判断未经论证,也并没有提出有力依据。就行状作者而言,胡氏与汪华同为歙州人,以汪华视角,或有偏颇,甚至未载武德四年汪华被击败一事,未可全信。关于这场战争的原因,笔者认为无非是出于利益之争。首先,如行状所记载,汪华没有向杜伏威投降而是向唐朝中央投降,这就使得杜氏失去了一块原本可以独自控制的区域,必然引起杜伏威方面不满。其次,唐朝对双方的势力范围的划分亦颇具用心,武德四年前汪华、李子通具言杭、婺、宣三州为其所有,按宣州,自武德三年杜伏威归唐,其所辖在隋宣城郡以东,故实为汪华所掌;杭州当为李子通所占无疑;婺州则处于三者相交界,必定有所争议。武德四年辅公祏击败李子通,尽占其地,是时唐朝封汪华“总管歙宣杭睦婺饶六州诸军事”,必然激化两者矛盾。于是,武德四年十一月杜伏威派王雄诞击败汪华,唐或试图以其他人代替汪华控制歙州总管府辖区的军权,但最终没有成功[44]。在中国南部尚未统一的情况下,唐朝被迫向杜伏威妥协,将歙州总管一职赐予其假子王雄诞,但缩小了歙州总管府辖区,没有将杭、睦、饶地区划入歙府,《旧唐书·地理志》中的记载即反映了这一情况:“武德四年,平汪华,置歙州总管,管歙、睦、衢三州。”[45]至此,武德四年底,杜伏威的势力范围真正达到了“伏威尽有淮南、江东之地,南至岭,东据海”[46]的规模,可以说东南道行台的割据势力到达了顶峰。
武德五年,在中国的逐步统一的整体趋势下唐朝开始着手对付残余的地方势力。七月,世民击徐圆朗,下十余城,声震淮泗,为防止杜伏威与徐圆朗南北呼应并压制杜氏权力,唐对其进行了武力示威,“杜伏威惧,请入朝”[47],唐朝在排除了两线作战的风险后彻底消灭了徐圆朗势力。是月,杜伏威至长安,“丁亥,杜伏威入朝,延升御榻,拜太子太保,仍兼行台尚书令,留长安,位在元吉之上,以宠异之”[48],表面示以尊崇,实际以近乎软禁的方式对杜伏威所掌握的东南地区加以控制。与此同时,东南道行台的内部矛盾也不断发展,上已述解辅公祏权一事,“杜伏威将入朝,留公祏居守,复令雄诞典兵以副公祏,阴谓曰:‘吾入京,若不失职,无令公祏为变。’”[49],“伏威既行,左游仙说公祏谋反,而雄诞握兵,公祏不得发”[50];又如杜伏威将入长安“乃作书与公祏令杀百药”[51]。
武德六年八月壬子,辅公祏伪造杜伏威书夺取王雄诞兵权,起兵叛乱,不到一年即于武德七年三月失败。如此规模之叛乱能在短时间内平定与唐朝对东南道行台内部的分化瓦解密切相关。《旧唐书·地理志》记载了叛乱时辅公祏所控制的州:润州、常州、苏州、湖州、杭州、台州、衢州、宣州[52]。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根据对比可以发现,越、歙、括三大总管府除部分下辖地区外无一沦陷,唯一沦陷的宣州总管府也是被攻下的,也就是说,四大总管府在叛乱爆发前应是掌握在唐朝手中的。我们可以由此管窥总管府对于唐朝控制东南地区的意义。自东南道行台建立以来,唐朝一方面设置并扩大总管府辖区,如武德三年,东南道行台下总管府所辖仅辖1州,而至武德四年达16州,其中武德四年击败李子通新占20州中,总管府下辖15州之多;另一方面,对非总管府下辖州不断分割,如武德四年将武德三年原非总管府辖的11州分为13州,武德五年又将武德四年非总管府辖的18州分为19州;其二,东南道行台原在长江以北有很大一块辖区,而江北诸州见于地理志的却无一失陷,尤其是原杜氏兴起之和州亦无失陷,可知江北地区在东南道行台正式设立、行台移治江左后唐朝已经逐渐控制了江北。综上所论,东南道行台正是通过政治地理变动、软禁杜伏威等措施对东南地区的地方割据势力进行分化瓦解的。更为重要的是,山南道行台在长江上游的存在给了东南道行台巨大的地缘威慑[53],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促成了东南地区矛盾的总爆发。
武德三年至九年东南道地区总管府及非总管府辖州数量表[54]

③ 总管府,武德七年改称都督府。
武德七年三月辅公祏叛乱平定之后,一方面,汪华入京,实质上是唐朝加强东南地区控制的举措;另一方面,三月己亥以李孝恭为东南道行台右仆射,李靖为兵部尚书。唐朝中央全面接管东南道行台,在东南局势稳定之后,东南道行台于武德八年最终被废除。李孝恭的继任者李神符是武德九年东南地区的最高长官,从其墓志《大唐司空开府仪同三司扬州荆州二大都督并州大总管上柱国襄邑恭王之碑铭》我们可以看到武德九年东南地区的行政设置:“九年,除使持节大都督扬、润、常、和、楚、方餘七州、寿、苏、越、括、歙、宣、舒、循、巢九州都督诸军事、扬州刺史”[55],《旧唐书·地理志》中关于行台废置之后建立的扬州大都督府的辖区也可以映证这一点。但记载中的巢州都督府不见史载[56],而巢州废于武德七年。根据罗凯博士考证,此所谓巢州当在今福建省无疑,可能是泉州都督府之误[57]。武德七年至武德九年唐朝继续对东南地区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其一,精简州的设置,武德七年至武德八年东南道行台尚未废除的这段时间行台辖州由33州精简至25州,行台废除后的武德九年降至22州;其二,全面推行总管府,若以巢州无误计,可以看到武德九年东南地区22州,全部由总管府统辖。
总而观之,武德六年辅公祏叛乱之前,东南道行台实际上属于羁縻性质的跨高层行政区划,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其一,东南道行台设置一事本身就是唐朝向杜伏威妥协的结果,武德三年六月,唐朝对王世充的战争箭在弦上,为了扩大声势,争取有利形势,唐不得不正式封杜氏为东南道行台尚书令。其二,东南道行台所拥兵力之重,超乎寻常。史书没有关于东南道行台的兵力的直接记载,但是有关辅公祏叛乱的史料间接反映了这一情况。武德七年三月,唐朝发动向辅公祏决定性一役。
“辅公祏遣其将冯惠亮、陈当世将舟师三万屯博望山,陈正通、徐绍宗将步骑三万屯青林山,仍于梁山连铁锁以断江路,筑卻月城,延袤十余里,又结壘江西以拒官军…李靖曰:‘公祏精兵虽在此水陆二军,然其所将亦不为少,今博望诸栅尚不能拔,公祏保据石头,岂易取哉’”……李靖兵先至丹阳,公祏大惧,拥兵数万,弃城东走。”[58]
在辅公祏已是屡屡战败被迫决战的情况下,尚且有精兵六万之众,其时总兵力保守估计至少有十余万。也就是说,尽管唐朝通过种种手段力图控制东南道行台,但杜伏威辅公祏方面仍然掌有数十万兵力。如前文所见,相比之下同为行台尚书省,山东道行台长官仅仅掌亲兵两千、马八百匹。武德四年正月,唐正处于与王世充的战争之中,杜伏威也仅仅是象征性地派遣二千人助战:“杜伏威遣其将陈正通、徐绍宗帅精兵两千,来会秦王世民击王世充”[59]。其三,东南道行台所掌军队具有很强的“部曲”“私属”性质,武德七年唐朝击败辅公祏的决定性一战中,曾令阚棱招降,“贼多棱故部曲”[60];又如《旧唐书》记载“初,伏威养壮士三十余人为假子,分领兵马”[61]。
正是由于东南道行台的这些性质决定了东南地区很难以和平方式过渡至中央集权控制,东南道行台与唐朝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地最终以战争方式爆发。
武德年间东南道行台及扬州大都督府辖区沿革表


【注释】
[1]〔五代〕刘昫等:《旧唐书》卷一《高祖纪》,中华书局,1975年,第9页;〔宋〕李昉等:《太平御览》卷一八○皇王部三十三,中华书局,1960年与此同。
[2]《旧唐书》卷四○《地理志三》,第1571页,同书第1574页与之同。
[3]《旧唐书》卷四○《地理志三》,第1583页。
[4]〔宋〕司马光等:《资治通鉴》卷一八七,唐高祖武德二年九月条,中华书局,2011年,第5974页;两唐书杜伏威传详细引文见下;〔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一六四,招怀第二,中华书局,1960年,第1826页载“淮南道安抚大使、和州总管”。
[5]罗凯:《隋唐政治地理格局研究》,复旦大学,2012年,第35—41页。
[6]三书时间上达成共识,见《资治通鉴》卷一八七,唐高祖武德二年八月条,第5974页、《旧唐书》卷一,第9页、《新唐书》卷一,第9页。
[7]《旧唐书》卷五六,第2268页,《新唐书》与之基本相同。
[8]《资治通鉴》卷一八八,武德三年七月壬戌条,第5996页:“诏秦王世民督诸军击王世充”。《旧唐书》卷一,第11页、《新唐书》卷一,第11页与之同。
[9]〔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三五六四,大臣,商务印书馆,1956年,第355页。
[10]《资治通鉴》卷一八八,唐高祖武德三年六月壬辰条,第5995页。
[11]《资治通鉴》卷一八八,唐高祖武德四年正月条,第6013页,胡三省亦指出此处矛盾,考异曰:“按伏威封吴王在太宗讨王世充前。今从高祖、太宗实录。”新旧唐书皆误也。
[12]《旧唐书》卷五六,第2268页,《资治通鉴》卷一八八武德三年六月壬辰条,第5995页与之同。《唐大诏令集》卷六四大臣《楚王威附属籍诏》“江淮以南安抚大使”作“淮南安抚大使”;《新唐书》卷九二《杜伏威传》,第3800页作江淮安抚大使,以唐大诏令集为准。
[13]《资治通鉴》卷一八六,唐高祖武德元年八月条,第5918页。
[14]《资治通鉴》卷一八七,唐高祖武德二年八月条,第5974页。
[15]《资治通鉴》卷一八七,唐高祖武德二年九月丁丑条,第5974页。
[16]《资治通鉴》卷一八八,唐高祖武德三年六月壬辰条,第5995页。
[17]《资治通鉴》卷一八八,唐高祖武德三年条,第6010页。据“杜伏威遣行台左仆射辅公祏”及前武德三年六月壬辰条推断《资治通鉴》断杜伏威击败李子通之事当在武德三年,六月之后。
[18]《旧唐书》卷一,第9页。
[19]《旧唐书》卷五六,第2269页。
[20]《旧唐书》卷五六,第2268页
[21]《旧唐书》卷一,第11页。
[22]《旧唐书》卷五六,第2269页。
[23]《新唐书》卷九二,第3800页。
[24]据后一处推此处当为武德二年九月,武德二年杜伏威降唐所授官职按有无行台尚书令有两种说法,故《新唐书》持唐朝武德二年九月封尚书令一说。
[25]《新唐书》卷八七,第3724页。
[26]《新唐书》卷八七,第3725页。
[27]《旧唐书》卷五六,第2270页。
[28]关于杜伏威上表于越王侗的时间有两种记载,因其所封官职一样,故两者当为一事,不存在两次上表。
[29]《旧唐书》卷五六,第2269页,《新唐书》卷八七,第3725页、《资治通鉴》卷一九○唐高祖武德六年七月壬子条,第6082页,与之基本一致。
[30]《旧唐书》卷五六,第2271页。
[31]《旧唐书》卷五六,第2267页,杜伏威“免乘胜破高邮县,引兵据历阳,自称总管”。
[32]《通鉴释文辨误》卷九“杜伏威请降”条对海陵本作了辨析,判断其删取自史炤释文并认为杜伏威是主动降唐的:“盖是时唐之威德畅洽故伏威请降”。此说虽然证明了在救陈棱一战中杜伏威方面没有收到直接损失,但根据当时形势,杜伏威武德二年降唐只是被迫之举。
[33]周振鹤主编、郭声波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上册,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16页、杜文玉:《论隋唐时期的行台省》,人大《魏晋南北朝隋唐史》1993年第7期、叶向文:《唐初行台省浅析》,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均认为东南道行台建立于武德二年,失于考证。《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上册,第424页,认为《资治通鉴》武德二年三月:“淮南五州皆遣使来降”所指五州和、庐、寿、濠、扬为杜伏威任和州总管所辖,按本文考证杜伏威降唐在武德三年,庐、濠二州当在五州之中,但非以杜伏威降唐。
[34]罗凯《隋唐政治地理格局研究》所谓史无记载,或为忽略了这些记载。
[35]扬州见《旧唐书》卷四○,第1571页;和州、滁州见同书1574页;寿州见1576页;润州见1583页;常州见1585页。
[36]《资治通鉴》卷一八八,唐高祖武德三年条,第6011页。
[37]《唐大诏令集》卷六四《大臣》,第355页。
[38]如李神通武德元年山东尚未归唐时任山东道安抚大使;盛彦师 会徐圆朗反,彦师为安抚大使。
[39]武德四年台州称海州,见《旧唐书》卷四○,第1591页。
[40]《资治通鉴》卷一八九唐高祖武德四年十一月条,第6050页载汪华被王雄诞击败后“窘迫请降”,所指为向王雄诞请降,按《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11册《奉籍归唐表》,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其于武德四年九月已经降唐,证明见于下文。
[41]《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11册,《唐高祖封越国公诰》,第XX页。
[42]〔宋〕罗源:《新安志》卷一,清四库本认为“是时王与伏威皆已受唐命,战自其私忿”。李发:《跋〈奉籍归唐表〉等相关刻石》,《历史文献研究》总第28辑、方利山:《隋唐歙州汪华平议》,《黄山学院学报》2009年2月第11卷第1期均采其说,并对其所谓之私忿存疑(歙州人)。
[43]〔明〕胡司业:《新安文献志》卷六一,清四库本。
[44]〔明〕程敏政,《休宁县志》,明弘治本卷三一,载武德四年十一月玺书:“皇帝敬问新除歙宣杭睦婺饶六州总管府行军司马、休宁县开国侯程富卿。”
[45]《旧唐书》卷四○《地理志三》,第1595页。据《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上册,第487页考证,衢州未曾隶歙府,认为衢州当为宣州之误,本文采之。
[46]《资治通鉴》卷一八九,唐高祖武德四年,第6011页。
[47]《资治通鉴》卷一九○,唐高祖武德五年七月条,第6064页。
[48]《资治通鉴》卷一九○,唐高祖武德五年七月条,第6064页。
[49]《旧唐书》卷五六,第2269页。
[50]《资治通鉴》卷一九○,武德六年六月壬子条,第6082页。
[51]《旧唐书》卷七二《李百药传》,第2572页。
[52]据《旧唐书》卷四○《地理志三》,诸如扬、茅、鹅、暨、雉、武等州后废或改治而不见于史载,按地理形势亦当为杜伏威所据。越州,辅公祏叛乱时曾署左游仙为越州总管,但据《旧唐书》卷六七“靖率兵先至丹阳,公祏大惧,先遣其将其将左游仙领兵守会稽以为形援”可知越州实际并未为辅宋掌握。《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将整个东南道行台辖区均纳入叛乱地区,有失慎重。
[53]该论证收录于笔者陋作《唐代行台研究》第六章山南道行台中,由于篇幅所限在此不作赘述。
[54]本表根据文后所附东南道行台(武德三年至武德八)及扬州大都督府(武德九)辖区变化表制作。
[55]〔清〕陆心源:《唐文续拾》卷一四,清光绪刻本。
[56]巢州废于武德七年。
[57]《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上册,第416页,认为巢州当为丰州误,本文存疑,本文采罗凯说。
[58]《资治通鉴》卷一九○,唐高祖武德七年三月条,第6092页。
[59]《资治通鉴》卷一八八,唐高祖武德四年正月条,第6012页。
[60]《资治通鉴》卷一九○,唐高祖武德七年三月条,第6093页。
[61]《旧唐书》卷五六,第22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