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坊主人自编

(一)书坊主人自编

论及书坊主,或以为他们都是一副商人形象,其实不尽如此。有的书坊主文化水准颇高,自编小说且刻印之,使小说广泛流传,甚至能够弥补小说文体发展之空白,如熊大木等人的创作。“明代参与小说创作的书坊主主要有熊大木、余邵鱼、余象斗、杨尔曾、凌濛初、陆云龙陆人龙兄弟及袁于令等人。”[11]他们为小说的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甚至比那些终生为经书作注的文人还要有成就。值得一提的是,熊大木首开书坊主编撰小说之先河,其首部通俗小说是《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成书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是以弘治年间浙江刻本《精忠录》编撰而成。此书虽然粗糙,但为明代后期书坊主创作小说提供了借鉴。又如,建阳的余邵鱼于万历三十年刊印《春秋五霸七雄列国志传》八卷,余象斗双峰堂刊《列国前编十二朝》四卷,杭州的杨尔曾于万历年间编《东西两晋演艺志传》十二卷等等。书坊主自编的小说,经历了从讲述历史到关注现实的一个过程。文体上,由最初的罗列众体到后来的一气贯穿,逐渐强化了小说的特性,使通俗小说真正成了种新文体。明代后期,刊印通俗小说的书坊主要分布在建阳、苏州、金陵、杭州等,而书坊主多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小说的编撰、刊印及传播,可谓商界佳话,俗中蕴雅。书坊主,亦文亦商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