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的差别
首先体现在教育的普及程度。清代基本承袭明代的教育制度,教育形式大致可分为官办、民办和私人办学三种。官方在京师设国子监,地方设府、州、县学。为维持社会稳定,巩固统治,政府鼓励民间兴办社学、义学和私学。私人办学主要有书院和私塾两种教育机构。至1825年,全国有包括府、州、厅、县、旗、卫各类官学1788所[21]。但官学对学生的身份有诸多的限制,如倡、优、卒隶等卑下职业的学童就不允许入官学。因此,民间办学和私人办学就成为官学的有力补充。太平天国前,全国各省生员共739199人,占当时全国总人数402300000的0.18%[22]。按乾隆时期一度施行的府考时每取得1名生源资格,送应试生50名的制度虽未严格执行,但比例延续的规定,大致具有进入官学学习所需文化程度的人占总人口数的9%[23]。生员人学后,实际学习的时间不多,其主要任务是考课,学习的全部目的就在于参加科举考试。因为只有科举才被视为正途。纵然清政府设有算学馆、俄罗斯馆等教育机构,但因为科举考试而形同虚设。如果考虑到纳捐的生员亦具有一定的读写能力和知识水平,而他们与通过正规考试取得生员资格的比例为一比二,全民的识字率在13%左右[24]。
日本的教育形式可分为贵族、平民、私人三种,有幕府直属、藩校、寺子屋、乡校、私塾等教育机构。但其庶民教育普及程度高,其显著代表为寺子屋。在室町时代,寺院的僧侣为教育童僧办起了寺子屋。寺子屋是初等教育的一种形式,主要对孩子进行文化教育。“课业以习字为主,由读法缀字兼及法式行仪”[25]。到江户末期,寺子屋教育达到了高峰。从普及率来看,据考证,一般农村达20%,商业较为发达的农村近40%—50%[26]。可见教育普及程度之高。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江户时代的寺子屋教育和室町时代的寺子屋教育是有区别的,在学校主办者和教育内容、教学目的等方面皆有着本质的不同。江户时代的寺子屋教育被认为是日本现代化教育的基础,为明治时代现代化科学技术打下了基础。1872年明治政府颁布教育基本法,两年后小学超过两万所,人学率达到32.3%,就是通过逐渐改组寺子屋成为现代学校而实现的。而且民众的识字率,早在江户时期,一般平民中男子就有40%—50%识字,而妇女有15%识字或受过正式教育[27]。可见,在1853年开国以前,日本普通民众的知识水平是很高的。
另外,中日之间教育的不同还体现在日本庶民教育的提高能力性和中国教育的官僚性方面。日本没有科举制,整个社会是严格的等级制,以世袭继承的方式维持着整个国家的运作。研究学问的目的不是改变身份,也不能改变身份。但可以改变自身某一方面的能力。而中国科举制的先天优势就是可以使农民、商人等底层民众通过科举的方式到达上层。换句话说,研究学问可以成为改变身份、等级的手段。所以整个社会中最有活力的知识分子的眼光聚焦在科举制上,思想则集中于如何改变自身的身份。当然,只有通过对传统经典的熟识才可以实现这一目的。这在无形中僵化了知识分子的思维,实用之学则被知识群体不齿。知识群体通过科举制到达上层以后,则致力于维护这一体制,从而使科举制更加稳固。因为维护科举制,也就是维护他们自身的利益。在中国,学习、研究西方文化的人被称为通事。通事不仅地位低下,而且遭士大夫鄙视。鄙视他们的身份,同时鄙视他们从事的职业。如冯桂芬曾言:“今之习于夷者日通事,其人率皆市井佻达游闲,不齿乡里,无所得衣食者始为之。其质鲁,其识浅,其心术又鄙,声色货利之外不知其他。且其能不过略通夷语,间识夷字,仅知货目数名,与俚浅文理而已。安望其留心学问乎。”[28]通事的遭遇,一方面反映了中国文化对外来文化缺乏包容,另一方面显现出西方文化在中国传播的困难。在日本,为了便于同荷兰交流,江户时代幕府在长崎专门设立了和兰通词,通词的地位是非常高的,他们在日本同西方的文化交流中起了桥梁的作用。
教育的普及程度、民众知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学问在民间的传播程度及影响。日本很多的知识分子具有阅读汉籍的能力。虽然直接阅读西学书籍的人极其有限,但通过阅读汉泽西学书籍,日本人对世界的了解亦未受影响。而正是由于两国知识群体对学问研究的不同目的,进而影响他们对现存政体的不同态度。与中国的知识群体强烈维护现行体制相反,日本的统治阶级内部发生了分裂,特别是统治阶级下层不执着于对现存体制的维护,如作为幕府统治最有力的维护力量的武士集团,他们中的开明先进分子已在考虑改变现行体制,以谋求国家的进步发展。他们“不仅想通过改革建立锁国攘夷的体制,而且还想通过要求改革而获得对现存体制的发言权”[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