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余论与启示
通过对骂詈罪的历史形态更迭的回顾,以及借助诸多有关案例对骂詈罪定罪量刑特点的解读。我们应当认识到,骂詈罪跟其他各种刑法罪名一样,都是借以维护封建礼法和达到社会控制的手段。但是,历史上对骂詈罪的判罚也似乎有积极有益的成分,要求人们去探讨、去发掘。
【注释】
[1]晚清的沈家本和民国的杨鸿烈皆主张骂詈罪始于汉代,见沈家本《历代刑法考》、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倪正茂等人主张骂詈罪始于唐代,请参见倪正茂《中华法苑四千年》;怀效锋认为骂詈罪是始见于明代刑法中的罪名,见怀效锋《中国法制史》。此外瞿同祖认为最早骂詈家族尊长的骂詈罪属于不孝罪之列,齐、隋之后成为十恶重罪,见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范忠信认为,晋朝已有对骂詈罪处弃市之刑的规定,请参见范忠信《情理法与中国人》。
[2]《中国法律发达史》第六章。
[3]这三个案例亦见于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及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中,不敢掠美,特作申述。但两书在《汉书》中的引处俱有外误,今重检《汉书》,已作更正。
[4]卷二十一“骂人”条。
[5]刑律四“骂詈”条。
[6]例如:唐至元律中无常人相骂之条,而明律中却添入“骂人”一条;唐律中无卑官骂尊官律文,无奴婢等骂主人期亲以外尊长之文,无骂功缌尊长之文等。亦见于〔清〕薛允升《唐明律合编》卷二十三上。
[7]《大清律例》御制序文。
[8]《盛京刑部原档》一九八号,初五日。
[9]《聊斋志异》卷十一,《邵临淄》。
[10]《大清律通考校注》卷二九《刑律·骂詈》:以往法律无妻骂夫的正式条文。清顺治四年采用明王肯堂《律例笺释》中有关说明作为“妻妾骂夫期亲尊长律文”的小注,正式规定,妻妾骂夫,要拟笞四十。(转引自:张仁善,《礼·法·社会》,天津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19页)
[11]P566,“骂制使及本管长官”条。
[12]P566,“佐职统属骂长官”条。
[13]《驳案新编》卷十六“夫殴妻致死拟徒”。
[14]《驳案新续编》,《妻骂夫祖父而夫擅杀》,故宫珍本丛刊,海南出版社,2000年。此案亦见于《刑案汇览》卷二十三《殴死骂祖之妻投约未及报官》。
[15]《刑案汇览》卷四十四“父令子活埋詈骂父之长子”。
[16]《续增刑案汇览》卷十“秽骂缌麻卑幼之妻自尽”。
[17]《续增刑案汇览》卷十“被骂争吵致功叔夫妻自尽”。
[18]《刑案汇览》卷三十四“秽语詈骂胞侄之妻自尽”。
[19]《续增刑案汇览》卷九“秽语由于口角应以詈骂论断”。
[20]《刑案汇览》卷三十四“被骂回詈致婶母气忿自尽”。
[21]〔清〕徐珂攒:《清稗类钞·狱讼类》,“汪氏她逐翁好案”,中华书局,1984年。此案例办见于《清朝野史大观》卷十二。
[22]《刑案汇览》卷十二“买食鸦片骂詈家长假冒顶戴”。
[23]《续增刑案汇览》卷十一“侯爵家辞出雇工驾旧”。
[24]《州案汇览》卷四十六“恳放赌犯向文武官嚷骂咆哮”。
[25]《州案汇览》卷四十六“案证恃衿咆哮公堂骂詈官长”。
[26]《唐明律合编》卷二十三(上)。
[27]《唐明律合编》卷二十三(上),卷五,第115页。
[28]朱勇:《冲突与统一——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亲情义务和法律义务》,《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1期。
[29]《刑案汇览》卷四十五“挟嫌书写骂詈之词匿名侮辱”。
[30]《刑案汇览》卷四十六“匿名写贴骂詈之词挟仇报复”。
[31]倪正茂:《中华法苑四千年》,群众出版社,1987年,第417页。
[32]《刑案汇览》卷三十五“背地指名戏谑致妇听闻自尽”。
[33]《刑案汇览》卷三十五“口角争骂转述其妻气忿自尽”。
[34]《刑案汇览》卷三十五“口角争骂其妻致夫疑奸杀妻”。
[35]《刑案汇览》卷三十六“秽言诬蔑致人母女自尽四命”。
[36]《刑案汇览》卷三十五“调戏秽狎妇女自尽具题请旌”。
[37]张仁善:《礼·法·社会》,天津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91页。
[38]《驳案新编》卷二十八“呈告子孙忤逆发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