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君主立宪”政体可行性、可靠性的质疑,理性地暂时放缓“君主立宪”思想进程背后的动态思维转化
梁“开明专制”思想的第二个主要内容就是通过大量的分析论证说明“中国今日尚未能行君主立宪之理由”,来解释他为什么中断君主立宪思想的进程,转而选择“开明专制”的原因,用排除法反证开明专制的实用性和必要性。
他从中国现实出发,在解释“中国今日尚未能行君主立宪之理由”时,指出两点原因:“(甲)人民程度未及格”,“(乙)施政机关未完备”[19]。
梁启超认为中国的国民素质还没有达到可以理解和领悟自由权利思想、接受君主立宪政体的程度,因此在中国还没有实现君主立宪政体的现实基础。在梁看来,“设议院”是对政府权利“可以质问焉,可以弹劾焉。”“政府若有隐匿,可以觉察之;政府若有失策,可以指责之;政府乃重其言而不敢藐,有所惮而不敢恣,则质问有效矣。”[20]对政府行为加以监督和限制,在梁看来是议院的职责,但他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无效监督会适得其反,导致权力的滥用:“若无鉴别得失之能力,所质问者皆薄物细故,或其正当行动故为责备,而其有干法越权及其他失政,或反熟视无睹,不予纠正,则政府是议院易与,谓其言一无价值生轻蔑之心,而议院之神圣损矣。”“若弹劾无价值,与前所举质问同,则元首厌之,政府侮之矣。不惟宁是,弹劾无效,则议院势不得不解散,屡滥用弹劾,则重解散以解散,而议院将虽有若无。”[21]如果议院滥用权力进行无理或无效监督,议院的神圣性和信任度就是一纸空文。就会面临被经常解散的危险,就会“虽有若无”、形同虚设。因此,议院能否正常发挥作用,已经不再是设不设这一机构的问题了,而取决于国民权利观念的有无和政治素质的高低,是一个人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开化的问题:“万一国民厌于选举,或君主怠于召集,则宪法根本动摇矣。夫学识幼稚之民,往往沐猴而冠,沾沾自喜,有权而滥用焉。故吾以为今日之中国国民,非稍经训练之后,其不免此弊也。”[22]他认为中国国民还没有训练到可以正确有效地行使自己权力的地步,所以:“国民程度幼稚者,不足以语此。”[23]中国国民程度幼稚,觉悟低下,权利意识淡薄,因此,还谈不上什么君主立宪。
梁对中国的国民的知识水平和政治素质表现出极大的担忧和怀疑,这是他放缓君主立宪思想进程的主要理由。在论证“人民程度不及格”这一主要理由之后,他还粗略地分析了与议院相关的“施政机关未完备”这一因素。但他主要还是认为没有良好的国民素质,议院民主、君主立宪不可操之过急,否则会带来一系列适得其反的灾难性后果。
梁启超的这一看法反映出他对君主立宪政体与中国的现实条件不相协调这一客观现实的理性认识,因为这一理性认识,梁在君主立宪这一政体的政治进度上放缓了步伐。他认为这是个缓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他此刻的思想与其以往认为中国应该迅速实行君主立宪政体的“制度万能论”的激进浪漫主义思想构成极大的反差。他现在的慎重与理性并非激情的瞬间冷却,它背后有一个思想转变的逐渐发展过程:由政治激进主义到政治缓进主义、由政治浪漫主义到政治现实主义的理性转变。
梁启超曾对君主立宪政体怀着宗教般的热情和救世主般的崇拜。他认为中国的主要问题就在于层层堵塞,上下不通:“国之强弱,则其通塞而已。血脉不通则病,……上下不通,故无宣德达情之效,而舞文之吏因缘为奸;内外不通,故无知己知彼之能,而守旧之儒乃鼓其舌。”[24]梁认为就是议院,只要设议院就能达到“通”的目的:“问议院之立其义何在?曰君权与民权合,则情易通;议论法与行法分,则事易就。”[25]议院一立,上层可以集中官员之智慧,中层可以听取国民之意见,下层可以发表立国之政见。如此一来,上下通达,中国的病就可以治疗,中国的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因此梁简单地认为一国强弱的决定性因素就在于设不设议院,行不行君主立宪:“问泰西之国何以强?曰:议院哉!议院哉!”[26]为了突出议院的重要性,梁还写了一篇荒天下之大谬的《古议院考》,指出:“议院之名,古虽无之,若其意则在昔哲王,所恃以均天下也。”[27]不惜牵强附会,指鹿为马地说中国自古就有议院,只是有其实而无其名,以此来说服国人,让他们认识到议院是富强的决定因素,也是必由之途。这说明了他对议院和君主立宪怀着多么热衷的信仰。
但信仰导致盲目。梁并没有考察与君主立宪政体相匹配发展的各种因素的现实状况,就在“富强梦”“救国梦”等爱国主义梦想的催促下抓起“君主立宪”这颗救国良药,希望病病殃殃的中国服下它就一夜强大,但却没有考虑到我们的文化、经济等各种因素是否已经发展到可以接受和承受这一制度的地步,如果身体素质本来就抵抗不住药力,强行服下万能药,副作用太大,可能会加速死亡。梁并没有看到这一点,认为君主立宪是“政体之最良者”,应该马上采取这一“地球各国都行之有效”的政体。手是他主张由皇帝下诏“定中国为君主立宪之帝国”,要人为地、火速地把中国的政体变成君主立宪政体。
梁这种缺乏理性分析就要把君主立宪这一西方舶来的制度,实施到并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中国的思想是激进和浪漫了些。他犯了“制度万能论”“制度决定论”的错误。在实践过程中,这一浪漫的思想必然碰到现实的壁。果然,维新变法在那种“大力阔斧”“全变、快变、大变”的“革命浪漫主义”思维指导下走向了全乱、快乱、大乱的一团泥沼。旧世界未能打破,新世界也是纸糊的美人,国人何去何从?一片混乱之下,凭着一腔仅有的热情和乌托邦理想走向了更可怕的混乱——暴力革命!维新变法失败后,梁启超那种“制度决定论”的浪漫思维遭到了失败的嘲笑和结果的否定,他不再沉迷于浪漫主义的改革理想,开始了从政治激进主义向政治缓进主义的思想转变。
梁在改革失败、东渡日本之后,接触了大量日本化了的西方政治学说,“稍能读懂东文,思想为之一变”[28]。这一时期他最大的成就就是《新民说》。
梁在《新民说》《论新民为中国今日之第一急务》中指出:“然则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非尔者,虽则今日变一法,明日易一人,东涂西抹,学步效颦,吾未见其能济也。”[29]他认为如果没有政治觉悟高的新民,即使在制度层面变革,也只是东施效颦,无济于事,是形式主义的空架子。因此,中国“第一急务”是要有培养有素的新民。梁认为:“国也者,积民而成,国之有民,犹身之有四肢、五脏、经脉、血轮也,未有四肢已断,五脏已废,经脉已伤,血轮已涸,而身犹存者;亦未有其民愚陋,怯懦涣散,混浊,而国犹能立者。”[30]梁根据伯伦知理的国家学说提出一个国家有机体观点,认为民是国家最基本的组成因素,解决国家问题必须从“民”入手,要使国家富强必须改造国民:“故以其身之长生久视,则摄生之术不可不明;欲其国安富尊荣,则新民之道不可不讲。”[31]
在这一国民改造思想的指导下,梁在《新民说》中对新民进行了具体规划:新的政治观念,新的道德观念,新的经济观念,新的主体意识,新的科学精神,新的开放意识等。他想把中国愚昧落后的“部民”改造成能适应新时代、理解新事物、接受新理念的“新民”。要进行一场“国民革新”,实现人的文明化。梁在《开明专制论》中解释:“中国今日尚不能行君主立宪”的理由“人民程度未及格”一条表达了同样的思想。
虽然梁“国民改造论”也有认识上的偏颇[32],但他的这一转变起码说明了他放弃了原来那种抓住某一异质的制度就认为是唯一决定因素,并希望马上付诸实施的激进改革思维,转向从和制度相匹配的制度外因素去思考问题的现实主义思维方式。由“制度决定论”到“国民改造”这种思维的角度就意味放慢改革步伐的理性转变,是激进主义到缓进主义的转变。正是在这思想转变的背景之下,梁才在《开明专制论》中放缓了君主立宪的步伐,告别“制度决定论”的乌托邦幻想。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梁启超放缓君主立宪思想进程是他从政治激进主义到政治缓进主义理性转变的继续和必然结果。以往对梁启超的研究都没有注意到从动态和静态两方面去理解这一“善变之豪杰”,没有抓住其思想表征变化背后思维方式的特质连续性,也总是没法认识到他表面看上去倒退保守的思想中隐藏的进步和理性。从整体出发,抓住善变下面的不变,我们才不会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方法论错误。因为每个思想决定都是在一种思维方式的指导下作出的,所以抓住思想背后思维的方式才能真正理解某个人的思想,思想理论只是思维方式的表现形式而已。总结出他们的一贯思维模式才可以真正了解梁启超及其同时代的知识分子复杂的思想及多重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