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文化和死亡文化
2025年09月26日
第一章 绪论:文化和死亡文化
人们的社会活动形态万千,其内容和形式各具特点,归纳起来不外两大类:一类是围绕生活而展开的活动,曰“生存活动”。诸如婴儿出生(或孕妇受孕)、饮食、生长、娱乐、读书、交友、生产、祝寿、过节、婚姻等。另一类是围绕死亡事件而展开的活动,曰“死亡活动”。诸如准备寿衣、寿被、寿器、临终关怀、办丧事、做墓立碑、祭祀、吊唁、清明扫墓等(大抵相当于“殡葬”“祭祀”活动)。人类的每一类活动都受一定文化的支配,或者说都产生一类相应的文化,因而,全部文化就可分为两大类,即生存文化和死亡文化。前者如优生文化、祝寿文化、茶文化、酒文化、服饰文化、娱乐文化、科技文化、商业文化等;后者有死亡观、殡葬文化、祭祀文化、墓文化、碑铭文化、谥文化等。当然,死亡活动是生者所从事的,其文化也是生者所创立,因而,死亡文化实质上是生存文化的一种特殊形态。
迄今,人们对生的文化的研究已相当深入,其文章和专著汗牛充栋;而对于死的文化的研究却显得很薄弱,极不相称。本书从“文化”角度讨论死亡问题,故曰“死亡文化”。
要认识一个事物,仅关注它本身是远远不够的,这会陷于片面性。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找出该事物的全部“背景”,即它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诸多条件及其相互关系。当然,我们难以全部做到这一点,但应最大限度地朝这一方面努力则是毫无疑义的。所以,本书在讨论死亡文化前,将逐次对与此相关的其他问题作一些先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