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显等级

三、显等级

显等级,即显示死者的社会等级。既是显示死者的社会等级,所谓“生享富贵,死极哀荣”,这是中国人传统的也是最高的生死追求;同时也在显示死者的家族亲属的社会等级。丧礼中的等级,政治上的,如什么样的地位,死后用什么称呼(如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相应地用什么出殡礼仪,墓制等。也有精神上的,如国家向有优良德行或特殊贡献者赐以谥号,以此表彰死者并激励生者。比如北宋范仲淹死后谥曰“文公”,故后世称“范文正公”。现在则有“伟大的”或某“家”之类,这是现代的谥号。再有坟墓埋葬制度上的,如坟高、墓区的大小等。总而言之,中国死亡文化中的等级制度,全面体现在有关死亡称谓等观念形态,丧事、祭祀等操作形态和墓葬等实物形态之中。

显扬等级一般是通过国家(或家族)一类人们所认同的权威机构来操持,并载之于国家礼法典章之中,否则便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生者为死者追求更高的等级,夹杂着不同的感情:有时是生者觉得死者生前有巨大的贡献,不给以更高的等级对待便对不住死者(“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有时则是在给自己挣社会地位,因为这样做能给生者带来相当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