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认识
幼儿认识过程的第一个环节从一出世就已开始。他们很早就对鲜艳的颜色和晃动的物体产生敏感、好奇,表现出追踪注视;三个月左右大体能识别自己的母亲;尔后能简单地理解父母对自己的态度,如此等等。半岁左右是幼儿一个较大变化的开始,他们的肌肉、脊椎、神经系统尤其是大脑迅速发达起来,开始长出牙齿,由此形成了一系列的条件反射及简单的主动性行为,从而使适应能力大为增长。诸如,见到喂食时会手舞足蹈,主动要求大人抱和爱抚,能分别亲疏次序(先是母亲,其次父亲,然后其他人)。
此时幼儿并未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存在。就像儿童心理学家所指出的那样,幼儿通常是将自己身体的某部分当成异己物看待的,他们有时咬自己的手指,直到咬痛、出血,然后大哭。他并不知道这手指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