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祖先崇拜
2025年09月26日
四、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是对祖先的鬼魂及其人格的崇拜。“人格”在这里指勇敢、公正、智慧、仁慈等品行特点。它是血崇拜、生殖崇拜和鬼魂崇拜相结合的崇拜形式,或说是鬼魂崇拜的直接发展。
祖先的鬼魂——无论是女系祖先或男系祖先,都被认为是保护自己的子孙后代的,因而,随着血崇拜、生殖崇拜和鬼魂崇拜的发展,祖先崇拜就自然而然地建立起来了。当然,留传至今的更多是男性祖先崇拜。如果说鬼魂崇拜导致了殡葬的产生,那么,祖先崇拜则推动了殡葬的发展和完善。因为,人们一般只安葬自己的亲人并崇拜自己先人的鬼魂,所谓“非其鬼神,不祭”。为获得这一庇荫,人们变得日趋系统乃至繁琐地安葬并祭祀先人,尤其是文明社会的出现更是推动了这一类活动的发展。
灵魂观念的诞生无疑是原始世界观的一次重大革命,它构成原始人全部世界观的枢纽。原始人以“人具有灵魂”的观念去修正、完善从前流行了许多年并多少有些朦胧的自然崇拜观念,使之系统化、等级化,同时也赋予自然崇拜物以灵魂,于是,日月星辰、山川湖海、风雨雷电……便统统具有了喜怒哀乐等人的感情、智慧。现代较闭塞的农村以及残存的土著那里,还可以大量地搜集到这类观念。
应该指出,从自然崇拜到祖先崇拜的上述一系列具体形态的先后关系的排列只具有逻辑意义,并非前者完全成熟了,后者才出现。至于它们分别产生的年代,则有些不可考了。现在,世界上有一些人种,其崇拜还停留在自然物崇拜的低级水平。如太平洋波里尼西亚岛上的土著部落中就只有对自然对象的崇拜(被想象为精灵),他们还没有发展出鬼魂崇拜和祖先崇拜。(见朱天顺:《原始宗教》,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