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铭旌

第六节 铭旌

铭旌,又称“明旌”“旌铭”,有时简称“铭”。旧时办丧事时,大敛后,在堂前西阶(即面对灵柩的左侧)用竹竿挑起的细长的旗幡,用绛(深红色)帛制成,上书死者的姓名、官衔,其长短视死者的官职品位而不同。

《礼记·檀弓下》:“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也,故以其旗识之。”就是说,铭旌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死者是何许人,包括该人的姓名和社会地位。《礼记·丧服小记》:“复与书铭旌,自天子达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即排行),如不知姓,则书氏。”旧时女子出嫁后,丈夫的姓即为自己的姓,自己的父姓则为氏,加在夫姓之后。如丈夫姓王、父家姓李,则为“王李氏”。上面是说,招魂和铭旌上的用词,自天子达于士人,都是一样的,只是为了表明死者的身份,无后世过分的溢美之词。如死者是刑部尚书,铭旌上书“刑部尚书×公讳××之柩”,其妻铭旌上书“刑部尚书×门夫人(或诰封几品夫人)×氏讳××之柩”;平民则称“显考(显妣)×公(孺人)讳××之柩”之类。另书题铭者的姓名,粘于铭旌下。周礼,庶人不用铭旌。但后世庶民也开始用。

殷商时,丧礼便已用铭旌。周礼承袭,尔后历代相沿。唐朝制礼,铭旌也列入其中,不同等级者的铭旌长短各异,其杠装饰也不同。这就为丧事炫耀又提供了一个机会。唐《开元礼》:“为铭以绛”,“广终幅”(即整幅布,不裁剪);一至三品官铭旌长9尺,四至五品长8尺,六品以下长6尺。在铭旌杠上也讲究起来,“公以上龙首”,即雕成龙头饰;四至五品“龙首韬杠”,即以帛将旌杠包裹起来(韬者,包扎也);六品以下“韬杠”,即只包裹旌杠,无龙首。周礼中,铭旌杠均用竹竿。

后世铭旌与唐制基本相同,只尺寸稍有异。如宋代,朱熹《家礼·丧礼·立铭旌》曰:“以绛帛为铭旌,广终幅,三品以上九尺,五品以上八尺,六品以下七尺。”清代孙承泽《天府广记》卷十六《礼部下·丧制》载:(明洪武)“五年(1372年)六月,定丧制。……铭旌:以绛帛为之,广一幅,四品以上长九尺,六品以上长八尺,九品以上长七尺。……庶民……铭旌用红绢五尺。”这说明,唐以后历朝用铭旌无大变化,只是百姓也开始用了。

唐朝李白《上留田行》诗:“昔之弟死兄不葬,他人于此举铭旌。”王建《北邙行》诗:“高张素幕绕铭旌,夜唱挽歌山下宿。”这表明唐时用铭旌之普遍,丧礼不用铭旌是“不正规”,“举铭旌”即意味着办丧事、悼念;王诗则描述送葬时夜宿野外,用素幕将铭旌围绕起来,而铭旌又是与灵柩在一起的,然后唱着挽歌安置住宿。

图15-2 铭旌

后世请有身份者题铭旌,以此来增添死者的荣耀。《儒林外史》第二十六回写道:鲍文卿卒,其子鲍廷玺“把棺材就停在房子中间,开了几日丧。四个总寓的戏子,都来吊孝。鲍廷玺又寻阴阳先生寻了地,择个日子出殡,只是没人写铭旌”。鲍老先生一生无官无职,“铭旌上不好写”。正好刚升任福建汀漳道台的向鼎来了,听说没写铭旌,说:“有甚么不好写!取纸笔来。”挥笔写道:“皇明义民鲍文卿享年五十有九之柩。赐进士出身中宪大夫福建汀漳道老友向鼎顿首拜题。”然后对鲍廷玺说,“你就照着这个送到亭彩店内去做。”这里,“皇明”即大明;“义民”即重义之民。下面是题旌者的身份,“进士出身”指于京城中过进士;“中宪大夫”在明清为文官正四品封阶,相当于知府一级。“道”在清代是一省专管某行业的行政建制,如粮道、盐道、海关道、巡警道,级别与知府同,相当于现在的省一级专业厅局,最高行政长官为“道台”;也有按地区划分的,如汀漳道。(1913年“道”改为地区级行政机构,最高行政长官称“道尹”。)

大殓后,立铭旌。出殡时,以铭旌于前开路。《红楼梦》第十四回写秦可卿出殡盛况:“至天明,吉时已到,一般六十四名青衣请灵,前面铭旌上大书‘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宜人之灵枢’。一应执事陈设,皆是现赶新做出来的,一色光彩夺目。”贾珍花1500两银子买了这个四品爵位,为的就是这个“光彩夺目”。从前,有位孤寡刘老太婆去世,地方上予以义葬,有人戏写铭旌曰“当朝诰封正一品吏部尚书某公的娘家舅舅庄上的管家的隔壁刘老太婆之灵柩”,这一下真还可以唬住一些过路人。

葬时,去旌杠及题者姓名,以旌加于柩上,随棺入土。后世用祭幛、横挽及花圈,上书死者的姓名和身份,即古铭旌之遗制。不同的是,古代的铭旌只有一面,而现在的祭幛、花圈则是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