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人的综合崇拜
2025年09月26日
第四节 原始人的综合崇拜
原始人有了众多的神灵崇拜对象,他们是带着某种感情(爱或恨)对待它们的,并作出了善、恶的区分:那些可爱的、友善的有天神、地神、山神、门神、祖先神之类;另一些恶的则需加以回避,诸如孤魂、野鬼、山鬼、阎王、瘟神(中国民间传说是姜子牙之妻)之类。当然,相当一部分鬼神是中性的,如龙王、河神等。而不管是哪一类鬼神,它们对待人的态度还是取决于人们对它们的态度。
于是,原始人便开始了和神灵建立关系。这一关系是双重的,既联合又斗争,即:指对那些“善意”的神灵予以崇敬、祈祷、求助一类的交往关系;作为后者,指对那些令人恐惧的、有害的鬼神则采取回避、驱除或消灭的方式。它们由一系列仪式、规范和行为所构成,如禁忌和巫术、献祭和祈祷、图腾崇拜等,而殡葬也是其中的形式之一。原始人深信,这些神秘的方式对于按照自己的需要去支配鬼神是很灵验的,也是人神交往的唯一通道。
原始人对于自己所创造的赖以沟通神灵世界的仪式、规范和行为的崇拜称为“行为崇拜”。这相当于人类原始崇拜时期的综合意识阶段,即原始人开始采取一些行为去主动协调人神关系,力图“驾驭”它们。同时,从中产生的各项行为规范也约束了原始人的全部日常生活,这便是早期的原始道德。
须指出,综合的行为崇拜是与自我意识(自我崇拜)相伴随发展起来的,即自我意识发展到什么程度,原始人调节人、神关系的“能力”就达到什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