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明节

二、清明节

清明是中国24节气之一(约15日一个节气),于农历3月,合现在阳历的4月5日前后。

清明的最早记载见于西汉《淮南子·天文训》:“春分……加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斗”指北斗七星,“乙”指斗柄的方位指向。古人将天空分为24个方位,斗柄每指向一个方位就代表一个节气,一年共24个节气。《岁时百问》:“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

人们度过漫长冬季后,清明是乘兴出外郊游的日子,故又称为“郊游”“踏青”“春游”“寻春”“探春”等,它与祭祀祖先、上坟本无联系(它们是寒食节的内容)。尤其是终年苦读的士子,四体不勤,清明时节出外踏春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杜甫有诗:“江边踏青罢,回首见旌旗。”到宋代踏青之风愈盛,北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就是描绘了汴京城外以汴河为中心的清明节的热闹场面。吴惟信《苏堤清明即事》:“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于此亦可见清明节郊游之盛况。如日本现在仍有踏青节。

清明值春耕春种时节,民间时兴戴柳、插柳。有俗语“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皓首”。李德淦撰嘉庆《泾县志》云:家家“插柳于门,人簪嫩柳,谓辟邪”。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云:“妇女结杨柳球戴鬓畔,云红颜不老。”同时,民间盛行插柳,有俗语“清明不插柳,死后变黄狗”。

据认为,清明节扫墓之俗至隋唐才开始流行。由于寒食、清明两节相接,寒食上坟、祭祖活动往往延续到清明。久之,两节的界限就变得模糊起来,以至人们只记得清明了。宋朝《梦梁录》:“每年清明日,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坟,以尽思时之敬。”南宋高菊卿《清明》诗:“山南山北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化作白蝴蝶,泣血染成红杜鹃。”进而,清明祭扫与郊游很自然地结合起来了。明朝刘侗《帝京景物略》载:“三月清明,男女扫墓担提尊木盍(酒具),轿马后挂楮(纸)锭,粲粲然满道也。拜者、酹者、哭者、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锭次,以纸钱置坟头。望中无纸,则孤坟矣。哭罢,不归也,趋芳树,择园圃,列坐尽醉。”后世多相沿。

现在,清明前后,民间仍举家上坟祭祖。城市中,殡仪馆骨灰堂亦多有前来祭祀先人者。他们取出骨灰,置于空旷处,摆上鲜花、果品之类祭物,对之磕头;死者生前吸烟者,逝者家人也点上一支香烟放于骨灰盒前,以示追思。各学校(或单位)还常组织去烈士陵园凭吊先烈,缅怀其丰功伟绩,追述其优良品德,以教育后人。

清明节被民间戏称为“鬼节”。(此外,阴历七月十五也被许多地方作为祭祀先人的鬼节,兹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