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死亡文化的相同点
(一)从属于各自的社会总文化
不管是中方还是西方,它们都从属于各自的社会总文化,是总文化的一个分支、一个侧面。后者为前者提供根据,成为其宏观背景;前者体现并帮助实现后者。这也是死亡文化在社会中的文化地位。
在古代中国,死亡文化从属于儒家“内圣外王”、礼治社会的总文化,是儒家仁学“孝”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它被作为塑造儒家理想人格、“敬宗收族”从而推进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即纳入了社会总体协调的范畴。西欧基督教的死亡文化是基督教灵魂学说的一部分,意在培养人们对上帝的宗教感情,纯洁其道德情操,坚定基督教轻尘世的生存观。现代西方的死亡文化则又受到15世纪以来的人道主义、个人本位主义的人文文化以及科学技术的影响,诸如现代殡仪服务、临终关怀、安乐死之类也无非是让垂死者死得更安详,更少恐惧和痛苦。
(二)体现社会总文化的某一精神
殡葬活动作为一类文化性行为,它的每一举动、一招一式都是有含义的,无不体现着该社会总文化的某一精神,并深藏着人们的各类心理需要,诸如丧服、奠祭、丧宴等。由于这类习俗历时久远,很多行为的含义已不为现代人所理解,它们被当作民间习俗累世相沿,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但文化史家们大体可以从中追溯它们的原始意义。
(三)主要是为了生者
死亡文化及殡葬活动最终仍然是为了生者,不管是西方的和东方的、古代的和现代的,统统如此。从形式上,它是一类死亡文化,实质上则是一类特殊的世俗的生存文化。殡葬毕竟是生者按照自己的理解方式、心理需求和社会需要在操办,而观看者也是他们自己。在这方面,中国人只是表现得更为极端一些。
(四)生存文化和死亡文化恒相联系
由于生存和死亡不可分离地联系着,死亡文化便成为生存文化的一个参照物、一面镜子。即是说,人们如何看待生存,便会如何看待并处理死亡,反之一样;而对其中任意一者看法的改变又都将深刻地影响到另一者,两者互相制约。正因为如此,我们从一个民族的死亡文化中可以窥到那个民族的全部生存哲学。
【注释】
[1]黄药眠:《动荡:我所经历的半个世纪》,上海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23页。
[2]对于中国民间的神系统,即便是专门研究者恐怕也很难说清楚。明朝人吴承恩在《西游记》中对此归了一个类:有天上系统,以玉皇大帝、托塔天王、十万天兵天将,包括天蓬元帅(猪八戒)和卷帘大将(沙和尚)为主;它在地下有派出机构及其神灵,如土地、山神、河神、城隍等;它在冥间的派出机构及其神灵如阎王、判官、小鬼、牛头马面等。道教系统的神,如太上老君(哲学家老子的化身)、太白金星、民间传说的八仙等。法术最高的是佛教系统的神,如法术无边的如来佛(释迦牟尼的化身)、观世音、四大天王、四百罗汉(或八百罗汉)等,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玉皇大帝和太上老君两大系统的神加起来都镇不住这个“泼猴”,最后只好请来佛系统的如来佛才将他收服。这反映出,佛教在民间比道教更具影响力。这一划分,对后世中国民间关于神的认识影响极大。此外,还有相当多的零散的神,如关羽被后世尊为“武神”“武圣人”“武财神”,如月老,如西王母等。
[3]黄药眠:《动荡:我所经历的半个世纪》,上海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5~7页。
[4]七经:《诗》《书》《礼》《易》和《春秋》,西汉武帝时列为“五经”,并设五经博士官职;东汉加上《孝经》《论语》,是为“七经”。